法制|认罪认罚又反悔,二审被撤销缓刑!

【法制|认罪认罚又反悔,二审被撤销缓刑!】
近日 ,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张某故意伤害罪一案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 改判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 加重了刑罚 。 这是今年以来聊城市第一起对认罪认罚类案件支持抗诉获得改判的案件 。
法制|认罪认罚又反悔,二审被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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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犯故意伤害罪 , 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宣判后 , 张某以“自己未伤害被害人、有自首情节、被害人有过错、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
临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支持抗诉 。 二审开庭审理 ,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综合分析全案证据后 , 发表了出庭意见:一审判决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张某当庭否认犯罪事实 , 不能认定其有悔罪表现 , 故一审基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的量刑不再适当 , 二审应当纠正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 , 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 , 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部分 , 撤销原审判决量刑部分 ,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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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一审法院判处缓刑后反悔 , 利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提出上诉 , 心存侥幸 , 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 不真心悔过 , 检察院的依法抗诉让二审法院改判 , 纠正了一审偏轻的量刑 , 保障了法律的统一实施 。
来源丨聊城检察
文字 | 史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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