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红周刊|涉嫌存在三大违法事实×ST华仪拟遭处罚

【证券市场红周刊|涉嫌存在三大违法事实×ST华仪拟遭处罚】作者:木木
2020年9月24日 , *ST华仪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从中可以看到:2020年9月23日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1号) 。
经查明 , 涉嫌违法的事实有: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三、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
据了解 , 目前*ST华仪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 , 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在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 , 并在2019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 , 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 , 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 。 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 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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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 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华仪电气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道荣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孟列、范志实、李维龙、周丕荣、张学民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旭丹给予警告 , 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李晓敏给予警告 , 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孟德、徐乐雁、祁和生、周民艳、汪光宇、彭传彬、屈军、林忠沛、骆克梅、倪淑燕、陈宇强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
此外 , 陈道荣、陈孟列的违法行为损害了上市公司权益 , 情节严重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 浙江监管局拟对陈道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拟对陈孟列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
据“天眼查APP”显示 , *ST华仪的主营业务为高压电器和风电设备制造 。 接下来 , 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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