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仲裁裁决按双倍工资发放


小静是个农村姑娘 , 去年到大连某旅店上班 , 由于她能吃苦、干活不怕累 , 老板让她带班 , 并担任店长 , 每月工资9500元 , 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
小静说 , 这份工作很辛苦 , 每周只能串休一天 , 由于工资也高 , 自己也认了 。
去年十一月 , 旅店人事经理突然在单位微信工作群中称:“小静自今日起停止工作” , 小静非常吃惊 , 旅店不签劳动合同 , 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 马上到年底了 , 突然宣布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 , 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小静来到大连市西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 , 值班律师告诉她 , 尽管她到这家旅店工作才半年多 , 但单位就当为她签订劳动合同 , 否则就就当给付双倍工资 。 另外 , 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通知与她解除劳动关系也是违法的 , 也就当给付他经济补偿 。
由于小静是农村户口 ,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 大连西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担任小静的代理人 , 代理小静到大连西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要求某旅店给付小静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份双倍工资 , 并给付2019年12月份工资 , 按照1个月标准给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
【双倍工资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仲裁裁决按双倍工资发放】
大连西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 令小静诧异的是 , 某旅店代理律师信誓旦旦地拿出一份劳动合同 , 声称单位与小静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 经小静仔细辨认 , 这份劳动合同根本不是自己签订的 。 取得小静同意 , 王金海律师要求对单位提供的这份劳动合同进行笔迹鉴定 。 大连西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委托辽宁学苑司法鉴定中心对某旅店提供的劳动合同进行笔迹鉴定 , 结果认定这份劳动合同上“小静”的签名并非是小静亲笔签名 。
由于某旅店无任何理由与小静解除劳动关系 , 且提供的劳动合同并非小静签字 , 今年9月23日 , 大连市西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西劳人仲字(2020)第096号《仲裁裁决书》 , 裁决某旅店给付小静2019年11、12月工资19000元 , 2019年5月至12月双倍工70246元 ,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9500元 。
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解读:一些单位认为雇佣农民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 , 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 这是错误的 。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如果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 一年内就当给付双倍工资 , 超过一年就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 如果随意与农民工解除劳动关系 , 还应当给付经济补偿金 。
(民主与法制 张添强)
双倍工资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仲裁裁决按双倍工资发放
本文插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