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湖南29岁男医生以检查之名性侵5旬男子


性侵|湖南29岁男医生以检查之名性侵5旬男子
文章图片
对湖南市民A先生来说 , 他近日在湖南省人民医院的遭遇 , 让他和家人感受了莫大的羞辱 。
A先生告诉 , 7月11日晚上11点多 , 即他做完手术当晚 , 在空腹了30多个小时的情况下 , 他被医院一名29岁的男性医生以检查痔疮之名侵犯 。
A先生自述的遭遇得到证实 。 事发次日 , 在医院及科室相关负责人参与的对质现场 , 涉事男性医生承认自己对患者作出性侵犯行为 。
事发后A先生感觉受到了平生最大的羞辱 。 他说 , 近日来 , 他靠安眠药入睡 , 稍有异响就会被惊醒 。
【性侵|湖南29岁男医生以检查之名性侵5旬男子】7月19日下午 , A先生在亲人陪同下 , 向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定王台派出所报案 。 20日 , 从长沙警方获悉 , 目前刑侦已入驻医院调查取证 。
性侵|湖南29岁男医生以检查之名性侵5旬男子
文章图片
事发科室
男医生被指以检查之名半夜性侵男患者
7月18日晚 , A先生在家属陪同下 , 向采访人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
A先生说 , 他今年51岁(虚岁) , 因左下腹处胀痛 , 7月9日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化二科就诊 , 经“肠镜”检查 , 查明他系结肠息肉引发胀痛 , 需做微创手术 。
因为“肠镜”和结肠微创手术的特殊性 , A先生手术前被要求不进食物 , 并吃下泻药将体内食物排空 。 11日下午5点半左右手术结束 , 医生叮嘱A先生在24小时内不得进食 。
A先生说 , 11日晚临近11点 , 主管男医生曾某某到病室内告诉他 , 根据前期检查 , 他有痔疮和丙肝 , 等下去找他做进一步检查 。 稍作休息后 , 他举着输液瓶找到曾某某医生 , 医生简单询问了情况后 , 将他带入“专家办公室”做进一步检查 。
A先生称 , 他按照曾某某要求 , 俯下前半身 , 双手攀附着输液的钢支架 , 脱下裤子 , 准备接受医生对肛门处的检查 。 检查期间 , 医生关了灯 , 他之后觉察出异样遂呵斥医生“在干什么” , 医生马上摸黑离开了办公室 。
怀疑自己被性侵后 , A先生一方面致电亲属来医院照顾 , 另一方面保留了证据 。
A先生称 , 他随后单独找到曾医生质问 。 A先生提供的第一次与曾医生对质的5分58秒的录音里 , 听到 , 面对质问 , 曾医生一开始低声回答“不是那样的”;随后进一步压低声音说 , “大哥 , 你听我解释………” 。
录音中 , 曾医生后来承认自己侵犯了A先生 , 称为此真诚道歉 , 希望不要告诉医院 。
7月12日 , A先生将遭遇告诉科室负责人后 , 医院和科室委派相关负责人组织当事双方调查事发经过 。 家属提供的视频显示 , 在此过程中 , 曾医生承认自己对A先生做出了性侵犯行为 。
7月18日晚 , 就为何事发7天没有报警 , A先生及其家属答复称 , 首先是A先生在事发后思想包袱很大 , 害怕妻子和小孩知道而无法面对 , 害怕周边朋友知道后笑话自己;另外 , 医院方一直沟通劝阻家属报案 , 称可以协商和解处理 , 会给A先生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
A先生家属提供的录音和视频显示 , 医院方曾两次组织院方、受侵害方及曾医生三方协商和解 , 院方代表曾说:如果家属方报案了 , 或者找了媒体曝光 , 医院就不管了 , 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只要曝光了 , 天下人都知道这事了 , A先生以后也不好面对 。
录音和视频显示 , 在协商过程中 , 曾医生方曾提出愿意赔偿A先生10万元 , 而A先生家属提出 , “要赔偿200万元……..2000万元都无法抹去伤害” , “一个51岁的患者 , 刚做完手术 , 30多个小时没有进食………..你辜负了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 做出了闻所未闻 , 禽兽不如的事……..”
从家属提供的视频资料中看到 , 据曾医生及院方口述 , 曾医生今年29岁 , 是一名在湖南省人民医院进修的医生 。
7月19日下午 , A先生在家属的劝说下 , 到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定王台派出所报案 ,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
7月20日下午 , 从湖南省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处获悉 , 目前 , 曾医生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 医院方正在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 此前 , 医院之所以组织了协调 , 是考虑到事情扩大到社会上 , 怕社会对医患关系有更多的误解 。
上述负责人介绍 , 曾医生系县级医院选派到省人民医院来的进修医生 , 进修期为一年 。 曾医生在省人民医院进修期间 , 担任管床医生 。
性侵|湖南29岁男医生以检查之名性侵5旬男子
文章图片
事发的“专家办公室”
律师:法律上男男性侵会被按照猥亵处理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认为 , 男男同性之间的强制性行为 , 尽管学界一直有呼声认为应当纳入强奸罪规制的范畴 , 但是在法律尚未修改之前 , 目前国内针对男性的性犯罪仍然无法被评价为强奸罪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