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帮助中小学生基本掌握至少1项艺术特长,广东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来了

_原题为 帮助中小学生基本掌握至少1项艺术特长 , 广东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来了
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孙唯 通讯员 粤教宣
近日 , 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 明确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工作责任及目标 。 《细则》旨在推进广东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 促进教育公平 , 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校美育协同发展机制 。
《细则》指出 , 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 以岭南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 , 依托高校美育师生力量 , 为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美育课程教学、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培训等提供持续性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 , 推动中小学校美育日常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 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
在此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通知中 , 安排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14所高校对口帮扶揭阳市惠来县、清远市、云浮市新兴县等14个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县区 , 对口帮扶的学校以粤东西北乡镇中小学校为主 , 辐射周边县(区)及乡村中小学校 。
《细则》强调 , 各入选高校要成立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 对口各地市教育局要深入调研属地中小学校美育情况 , 成立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 各高校、地市教育局及对口中小学校要建立互动平台 , 积极沟通 , 保质保量推进该项工作 。 各高校组建团队 , 原则上组长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 团队成员应按照老中青教师类型结构组成 。 为提高各高校艺术专业学生的实操性 , 可安排专业功底扎实 , 思想品德优秀的学生加入团队 。 各对口地市教育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 可安排当地有特色的文化传承人、研究者及教研员进入教师团队 , 教学实践过程中可安排专、兼职美育老师及教研员共同参与 。
【美育|帮助中小学生基本掌握至少1项艺术特长,广东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来了】在具体实施上 , 各高校在对口帮扶学校需开设2-4门美育课程 , 每学期必须保持在50学时以上 , 课程的开设至少覆盖对口学校50%以上的学生 。 美育专项课程包括合唱、器乐、舞蹈、校园剧、戏曲、绘画、书法、篆刻、剪纸、工艺制作和岭南优秀民族民间艺术等 。 同时 , 帮扶单位要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和教育特质的美育实践活动 。 深入开展艺术实践工作坊、班级合唱、校园集体舞、乐队和戏曲等美育实践活动 , 结合寒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美育夏令营、冬令营 , 帮助中小学校建设2个以上美育兴趣小组或社团 , 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常态化实践活动 , 帮助中小学生基本掌握至少1项艺术特长 。 同时 , 积极参与中小学校校园文化景观设计 , 创作主题美化墙绘 , 帮助中小学校创作校歌 , 科学设计播放课间音乐 , 组织开展美育文化活动 , 鼓励高校艺术院团赴中小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
此外 , 帮扶单位可通过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培训进修、师徒结对、集体教研等多种形式对支持学校所在地区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帮扶 , 提高区域内中小学校美育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 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 , 与中小学校合作开展美育相关课题的研究与实践 , 推动美育理论研究成果在中小学校的实践、转化和推广 , 提高中小学校美育教师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水平 。 同时 , 由当地教育局协助 , 每年组织1次以上美育教师系列培训会 。 培训覆盖率达到区域内专、兼职美育教师总数70%以上 。
编辑: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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