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陈行之《民意为之道》的感悟
读陈行之《民意为之道》的感悟丁礼庭千古不朽的学术巨著《道德经》开篇就说了:“道可道 , 非常道;名可名 , 非常名 。 无名天地之始 , 有名万物之母 。 ”【1】在这里老子想告诉我们的就是:“大道产生於天地之先 , 是开辟天地之始;大道产生於万物之前 , 是生育万物之母 。 ”【2】所以说“道”就是“万事万物的运行轨道或轨迹 , 也可以说是事物变化运动的情况 。 ”【3】套用一句哲学的术语 , “道”就是“宇宙发展规律”!就因为宇宙发展规律无比浩瀚、不可穷尽 , 所以说“道”是“可意会、不可言说” , 确切地说是说不尽 , 道不明、无法穷尽的浩瀚深邃理论 。但是 , 我一向尊敬的陈行之先生却偏偏要用简单的几个字、一句话来概括“道”的含义:“道可道、民意谓之道”!仔细地品味陈行之先生的这几个字以后 , 我不得不说 , 陈行之先生虽然也没有穷尽老子“道”的哲学内涵 , 但确实是大致上做到了的“点到为止”!就因为“道”是宇宙发展之“道” , 而在宇宙之中 , 人类社会处于顶端的最高地位 。 人类社会发展既是宇宙物质运动的产物 , 而且在物质范畴中人是第一性的 , 首要的 。 “人”不但是哲学意义上意识与物质的结合点 , 也是引领宇宙物质运动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先驱和“能动性” , 更是宇宙物质运动和社会发展的目的!所以 , 如果我们承认 , 或者能够论证“民意”确实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 那么就等于解释了宇宙物质世界的高端部分——人类社会发展之“道”的本质含义 。那么我们又如何理来证明“民意”就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呢?我们从哲学发展的历史进程来解答:自从现代哲学鼻祖黑格尔创导了“绝对精神”和人类“历史终结”的理论之后 , 孔德、费尔巴哈等哲学家都不同程度地继承和发展了这种人类历史存在着必然规律的理论 。 而马克思主义仅仅是把这种“历史的终结”定义为“共产主义” 。 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则只是为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的“历史终结”“创建了一个发展的过程” 。但是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理论 , 却明确无误地指明了这种人类历史发展的所谓规律 , 也就是所谓的人类历史发展的终结 , 就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而二十世纪人类历史的实践、尤其是苏联和东欧解体的实践结果 , 已经非常充分地通过实践的检验证明了这一自由主义理论的正确性!人类历史发展根本就无规律可言 , 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类实践的结果 , 而人的实践却是以无数个人为单位的群体性协作 , 是一个有几十亿个人“无序地”、“自发地”实践的结果 , 人类的历史也只能是一个“自发的秩序”!人类不可能具有一种理性的、实践的规律!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理性”总结出来的规律 , 都一定会异化为“通往奴役之路”的罪恶!所以 , 在自由主义理论的典籍中虽然高频率地出现“发展”、“进步”、“正义”等词汇 , 但却从来没有明确定义过何谓“发展”、何谓“进步”、何谓“正义”;更没有明确定义过所谓“发展”、“进步”和“正义”的衡量和鉴定标准!甚至认为“‘社会正义’、‘分配正义’这样的术语甚至不是所谓的范畴错误 , 而就是毫无意义的胡话 。 ”【4】人类历史只存在着一种叫做“自发秩序”的发展原则!也就是说自由主义认为 , 人类历史发展仅仅是一种“自发”的历史 , 并没有什么规律可言!虽然自由主义并没有明说 , 但自由主义理论其实就是认为人类历史只是在一团混沌中完全由偶然因素所决定的!或者说是由“上帝”决定的 。但是自由主义理论却忽略了一个客观事实 , 就是以无数个人为单位的实践并不是完全彻底“无序”的 , 全人类、包括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实践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这是由全人类共同的人性和人的本能——“理性地自私”所决定的!这种理性(仅仅是相对的、暂时的、有限度的理性)既是自私(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的限制、也是这种自私的保障!而哈耶克的所谓“自发秩序” , 不可能完全脱离“个人的理性”(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而完全彻底地自发和无序 , 但却是超越“个人理性”而存在 , 是一种全人类理性的自然、自发的“汇聚” 。 (就是哈耶克所定义的“自发秩序”)结论就是:无数个人无序的实践存在着共同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 , 这种个人理性实践的汇聚 , 就决定了人类历史存在着既定的发展趋势——“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这种历史发展的既定趋势 , 既符合普世价值 , 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和“正义”的概念解释和衡量标准 。我们再从人类的历史实践过程来考察 , 人类历史虽然自发于与完全隔绝无任何信息沟通的远古时代 , 但却走过了一个具有相对共性的历史发展过程——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再到青铜器时代、再到铁器时代、再到农业和畜牧业时代、再到手工业时代 , 再到工业革命原始市场经济时代 , 再到现代发达工业化私有制市场经济时代、再到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这个过程 , 就是一个“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的过程!如果我们承认人类历史就是沿着“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的既定趋势一路走来的 , 那么就必须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这种既定趋势 , 就是全人类每个人和一切人在“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的实践过程中最终实现的!而“民意”就是主导这种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实践的决定力量和决定因素!论证“民意”就是主导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实践的决定力量和决定因素的另一依据就是 , 在社会发展理论中 , 曾经存在过“英雄决定论”和“奴隶决定论”之争:一部分人 , 可能包括部分自由主义者 , 认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是由“英雄”创造的 , 而马克思主义则认为 , 是“人民大众”创造了历史 。 但是我个人却认为这两者都是片面的 ,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应该是“英雄”和“人民大众”共同创造的 , 缺了谁都不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就是包括社会精英在内的每个人和一切人共同创造的!如果承认这一点 , 就等于承认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自己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的“民意”(其中当然包括社会精英的思想理念)就是主导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整个过程的实践主体 , 也是它的目的!!如果我们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是“包括精英和民众在内的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实践的结果 , 那么就必须承认“包括精英和民众在内的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的“平等”的重要性 。 但自由主义者主张“自由竞争”、“个性发展”等理念 , 而且往往在强调这种个人竞争中或略了平等的重要性 , 自由主义者甚至认为“自由”比“平等”更重要 , 认为“自由”应该排序在“平等”之前 , 正如中国著名自由主义权威学者任剑涛先生所述:“在古典自由主义那里 , 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只能是这样的:自由对于平等具有决定性作用;平等对于自由则具有体现性意义 。 ……自由主义的这一底线立场 , 只能由坚持自由的绝对优先性的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理论家们坚韧地看护着 。 ……在古典自由主义那里 , 自由是人们的不可褫夺的天赋权利 。 这种权利不可商议和质疑 。 否则 , 一切政治的正当性就无法保障 。 ……从个人权利的底线上保障着现代政治的合法性底线 。 只有在此基点上 , 人们在现代政治运作的过程中祈求的某种相对公平才是可以期望的 。 ……我们必须将自由的绝对优先性视为从权利(法治)哲学通达正义哲学的先在条件 。 ……从现代政治制度的实践史看 , 从追求自由通向实现平等的制度实践 , 确实有一个首先落实政治共同体的组成成员的自由权利的优先问题 , 然后才可能凸显出制度上如何落实这些权利的问题 。 ……只有在这一政治共同体成员的自由底蕴被坚实地奠定之后 , 政治共同体成员在某种政治共同体中的权利才能制约意欲扩张权力的制度安排或制度运行倾向 。 ……新自由主义的后起 , 相对于古典自由主义的先在而言 , 绝对不只是一种单纯时间先后意义的思想事件 , 而具有观念演进与实践完善的逻辑性 。 ”【5】“假如连作为一个‘人’的权利都不予承认 , 那么所谓的公平处境问题根本就不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 故而 , 人权 , 这一自由主义绝对优先对待的问题相对于公平处境当然具有一定的逻辑先在性 。 而且它是一个‘人’得到公平对待的真正基础 。 ”【6】“古典自由主义具有的价值 , 无论如何都是新自由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所无法包容或取代的 。 对于一切愿意认同自由主义的人士来讲 , 古典自由主义永远都是认同自由民主宪政价值人士的出发点 。 就此而言 , 所谓‘共同的底线’只能是由古典自由主义提供的个人自由与权利这一底线 , 而不是新自由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调和性的某种观念 。 离开这一出发点 , 仅仅站在新自由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承诺自由价值的基点上而主要强调公正问题 , 就将会毫无例外地损害自由 。 ”【7】“罗尔斯在自由主义的理论关注点上 , 也在将个人自由问题置于‘辞典序列’的优先位置的情况下 , 转移到分配正义的问题上面来了 。 ……因为 , 古典自由主义对于自己理论诉求的基准 , 确定在个人自由与限制政府权力两点上 。 从严格的古典自由主义眼光来看 , 罗尔斯的这种转变是不能容忍的 。 ”【8】“如果只是在新自由主义的论证平等的主题上下工夫的话 , 自由就会处于危机状态而不被察觉 。 ”【9】“在一个缺乏对于自由理念的普遍认同 , 而且同时缺乏起码稳定且有效运作的自由民主宪政制度安排的国度 , 直接接引新自由主义的平等理念与制度轨制 , 只会损害公民的个人自由 。 ”【10】但事实上 , 在新自由主义理论概念中强调的“平等” , 并不是 , 也不应该仅仅是局限于“经济平等”和“分配正义” , 确切地说 , “平等”应该是指建立在经济和财富平等和公平基础上的“自由的平等” , 或者说是“平等的自由” 。 如果在自由主义各原则要素中确实存在“先后序列”的规范 , 那么“财富”就必须是先于“自由”存在的先决条件 。 这仅仅是因为 , 任何人的自由 , 无论是思想自由还是实践自由 , 都必然要消耗一定的财富 , 或者说必须以一定的财富作为经济基础和前提条件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没有最起码的财富基础和财富消耗 , 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自由”的思想和“自由”的实践!所以 , 强调经济平等和分配正义 , 就是“普及自由”的必要条件!或者说强调经济平等和分配正义的目标就是为了有效实行“自由的普及”!因此 , 强调平等 , 也就是强调民主宪政制度下的自由 , 这种平等 , 既不反对和损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 , 也不反对和降低民主宪政的制度原则 。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是古典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 , 都是强调“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 , 那么也一定是强调“每个人”和“一切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如果有人认为 , 自由主义仅仅只是在贫富二极分化环境中强调社会精英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 , 那绝对是对自由主义的误解、扭曲和亵渎!所以如果我们承认无论是古典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 , 都是必须强调“每个人”和“一切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 , 都必须把强调“自由的普及”作为重要原则 , 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自由主义的前提 , 或者说必要条件 , 就是必须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共同富裕(不是绝对平等 , 而是相对平等)的社会环境 。 借用消费和需求领域的概念“效用”来解释对“自由”的满足程度 , 就必须追求“自由的最大‘效用’” 。 所以自由和平等就必须兼顾 , 而不存在谁先谁后、谁主要、谁次要的问题 。 如果一定要区分谁先谁后、谁重要谁次要 , 那也必须结合具体的客观事实和社会环境来确定 。 比如 , 在改革开放初期 , 在绝对贫穷的社会环境中 , 就必须强调自由优先 , 也就是必须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 但到了世纪之交中国经济已经实现初步繁荣的社会环境中 , 收入分配政策就必须开始逐步转向强调共同富裕 。 也就是说 ,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的就是必须“带领大家实现共同富裕” 。 如果不能“带领大家实现共同富裕” , 那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就毫无意义 , 甚至是完全错误的!是不符合“不断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程度”的历史发展的既定趋势和普世价值的自然正义的基本原则的 。结论就是 , 就因为社会环境是瞬息万变的 , 所以自由和平的重要性同样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来决定 。 更重要的是 , 所有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都一样重要 , 绝对没有社会精英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发展比人民大众重要的说法 。 这就是自由主义 , 无论是古典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 , 都必须通过强调经济的“共同富裕”来实现全民“平等的自由”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强调平等的目的和结果 , 也就是通过建立完善中产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社会 , 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度 , 并通过每个人和一切人 , 确切地说是绝大多数人的自由发展来最大限度地创造财富、实现经济繁荣和推进社会历史的发展 。 所以 , 强调平等 , 既不是什么“出于良心和道德”的考量 , 也不是什么“乡愿” 。 而完全、彻底是自由主义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的需求 , 这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既定趋势和普世价值的自然正义的基本原则!综上所述 , 我理解的陈行之先生的“道可道 , 民意谓之道”的理论内涵就是:在宇宙的物质运动中 , 人类社会处于顶端的最高地位 。 人类社会发展既是宇宙物质运动的产物 , 而且在物质范畴中人是第一性的 , 首要的 。 “人”不但是哲学意义上意识与物质的结合点 , 也是引领宇宙物质运动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先驱和“能动性” , 更是宇宙物质运动和社会发展的目的!所以在“最大限度底满足和提高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自由发展程度”的 “民意”主导下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的社会实践 , 就是推进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决定力量 。 也是宇宙物质运动的决定因素和决定力量之一 , 而且是宇宙高端范围 ,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决定力量之一 。2020年5月12日【1】:老子:《道德经》【2】、【3】:百度百科:道https://baike.baidu.com/item/道/3919554?fr=aladdin【4】:周濂《哈耶克与罗尔斯论社会正义》http://www.aisixiang.com/data/80099.html【5】、【6】、【7】:任剑涛:《在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间》http://www.aisixiang.com/data/7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