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弘|谭松韵母亲被撞案肇事者系自首?为何未认定毒驾?官方释疑


据叙永法院 , 马明弘交通肇事案几点释疑:
一、被告人马明弘尿检呈阳性 , 为何未认定毒驾?
根据公安部《车辆驾驶人员体内毒品含量阈值与检验》 , 尿检结果只能是初步筛查 , 不能作为认定毒驾的依据 。 初步检测为阳性的 , 应采集血液或唾液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 。 当血液检测结果与唾液检测结果不一致时 , 以血液检测的结果为准 。
本案证据仅有马明弘尿检结果呈阳性 , 其毛发和血液均未检出部分毒品代谢物 , 公安机关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也并未查询到马明弘有吸毒记录 。 故未认定马明弘系毒驾 。
二、被告人马明弘肇事逃逸 , 是在公安劝投、家人规劝下才到公安机关投案的 , 为什么还要认定为自首?认定其系自首对本案量刑有何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 , 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 , 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 , 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 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 应认定为自首 , 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 , 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 ”
本案中 , 被告人马明弘在其家属规劝、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 应视为自动投案 , 其如实供述了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 , 系本案的主要事实 , 因此 , 对马明弘应认定自首情节 。
本案中 , 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人马明弘未履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的法定义务 , 1月2日才到公安机关投案 , 致使公安机关不能检测其肇事时的乙醇含量 , 到案后对有关细节的供述与客观事实不符 , 悔罪态度较差等情节 , 从严把握从轻尺度 。
三、被告人马明弘交通肇事逃逸 , 后被害人黄某死亡 , 为何未认定被告人马明弘因逃逸致人死亡 , 从而适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因逃逸行为致人死亡 , 是指发生事故后逃逸 , 导致被害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 , 错失抢救时机而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形 。 本案中 , 被告人马明弘交通肇事逃逸后 , 现场有人随即拨打120 , 被害人黄某被及时送医 , 在医治20余天后因伤情严重死亡 。 因此 , 马明弘的逃逸行为和黄某的死亡后果之间不具备因果关系 , 依法只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之间量刑 。
关于被告人马明弘的量刑 , 法院严格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 同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 以及其他同类案件的量刑 , 从而依法进行判处 。
马明弘|谭松韵母亲被撞案肇事者系自首?为何未认定毒驾?官方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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