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大数据不能成为商业把戏的工具

_原题为 大数据不能成为商业把戏的工具
□ 凌锋
最近 , 有关“大数据杀熟”的话题登上了网络热搜榜 , 涉及的是文化和旅游部此前出台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 该暂行规定明确要求 , 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 , 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 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
“大数据杀熟”不是新问题了 , 特别是在网络消费领域 , 不少人或多或少都遇到过 。 与传统忽悠消费者的商业小伎俩相比 , “大数据杀熟”显得“技高一筹”:不但可以快速精准分析个体消费者需求 , 准确预测消费者购买偏好 , 有针对性地设套布局 , 还能通过个性化页面设计在表面作出一副温情脉脉样子 , 告诉消费者自己的服务或商品多么价廉物美 , 实际上却是宰你没商量的商业套路 。
在线旅游的确是“大数据杀熟”的多发领域 , 此前曝光的不少相关案例中也涉及一些在线旅游平台 。 有关方面将行业存在的积弊纳入监管范围 , 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 依法保障游客权益 , 促进在线旅游行业规范发展 。 从制度出台到落地产生实效 , 还有一段距离 , 这既考验着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 , 又检验着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 。 但无论如何 , 一个真诚回应社会关切的政策是一个好的开始 。
【旅游|大数据不能成为商业把戏的工具】当然 , “大数据杀熟”不只是存在于在线旅游行业 , 大数据滥用的情况也不只是“杀熟”这一种 。 对此 , 一方面要紧密关注上述暂行规定在实践中效果如何 , 及时跟进完善配套措施;另一方面 , 其他电子商务领域也应借鉴旅游行业经验做法 , 结合自身实际 , 推动健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制度机制 , 防治“大数据杀熟” 。 同时 , 有必要从更高层次完善相关数据立法 , 通过系统、全面的法治手段 , 有效治理包括“大数据杀熟”在内的大数据滥用问题 , 在充分发挥大数据积极作用的同时 , 避免其成为商业把戏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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