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娱秀场|主持人:他若正当防卫,西门庆也是,律师起诉了,被捉奸刺死女方丈夫

这两天“河南一所长被捉奸在床 , 情人当即遭丈夫杀害 , 打斗中他受伤还击将情敌刺死”的案子成了热点 ,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赵学会“正当防卫”的提法一时激起千层浪 , 在网上引发热议 , 甚至产生了一些非议 , 针对网上的一些说法 , 采访人员采访了赵律师 。
晨娱秀场|主持人:他若正当防卫,西门庆也是,律师起诉了,被捉奸刺死女方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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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
律师“正当防卫”观点引热议有电视台主持人拿西门庆调侃
案发今年五月份 , 陈某的丈夫谭某五月初怀疑妻子可能出轨身为土地所长陈某 。 5月27日中午 , 张某开车带着陈某一起到陈某家睡午觉休息 , 与陈某在一楼卧室床上发生了性关系 。 谭某发现后从二楼下来 , 手持一把尖刀来到一楼卧室内和张某发生争吵 , 后陈某抱着谭某的身体 , 张某趁机上前试图夺刀时 , 谭某将张某捅伤 , 并将陈某捅倒在地 , 陈某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 张某趁机从卧室内跑出到了二楼 , 并在二楼西北角处拿起一把三叉铁叉 , 谭某持刀追到了二楼 , 张某和谭某发生打斗 , 谭某阻止张某下楼并和张某谈判想问其要钱私了此事 , 后张某用三叉铁叉将谭某左手腕部叉伤后逃离现场 , 谭某被送往医院抢救 , 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 作为张某辩护人的赵律师认为 , 张某的行为属于“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采取的制止行为” , 属于正当防卫 , 依法不应当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
案子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 , 网友提出了很多疑问:“有没有实证是丈夫捅死妻子的?如果没有有没有可能是奸夫在女人的帮助下杀死丈夫的 , 而奸夫为了灭口又杀死这个女人呢?”“有因才有果 , 张某不属于正当防卫 , 奇葩律师 , 社会风气就是被他们这些人玩坏的 。 ”某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针对报道中看到的赵律师发表的正当防卫观点公开发表评论称:“如果按照这个逻辑 , 打死武大郎的西门庆 , 那也是正当防卫;西门庆如果活到现在 , 一定要请这赵律师给他家当法律顾问去...... , 咱们在张玉环案张志超案这些案件当中 , 其实认识了一些让人非常敬重的律师 , 可是实际上你也会发现生活当中 , 也有一些看上去挺认真实际上 , 死板昏庸的律师 。 ”
辩护律师:根据证据材料和现场勘查4个理由表明构成“正当防卫”
针对网上的各种声音 , 赵律师接受华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辩护人认为构成正当防卫的理由:根据证据材料和现场勘查结合分析:
首先 , 谭某到场捉奸时所携带的凶器为两尺左右长的单刃砍刀 , 发现奸情后当即持刀砍向张某某 , 结果砍到住室内挂衣服的铁丝 。 张某某随即拿床上被子夺刀 , 谭某某继续对张某某挥砍 , 已经砍中张某某头部 , 并用刀捅向其腹部 。 谭某妻陈某上前阻拦 , 被谭某某持刀杀害 。 以上说明在一楼卧室时严重的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
其次 , 张某某趁陈某劝解之际逃到二楼 , 谭某持刀追赶至二楼 。 在二楼时张某求饶让先救人 , 被谭告知估计已经死了遂未被允许 。 然后谭某某继续持刀追砍张某 , 在围着四轮电瓶车追砍过程中 , 还将电动车的倒车镜砍掉 , 张某某顺势拿上铁叉 。 以上说明在二楼时严重的不法侵害仍在继续 。
第三 , 当张某某拿到铁叉之后将谭某逼下一楼 , 自己也从二楼下到一楼准备到大门口开门逃离 , 此时谭某又拿刀过来砍杀张某 , 张某某便使用铁叉使劲击打谭某拿刀的手臂 , 将刀与刀柄打断开 , 叉齿掉一根 , 过程中击中死者谭某某手腕 。 以上说明张某防卫意图明显 , 且严重的不法侵害在大门口处并没有停止 。
第四 , 道德的问题归于道德调整 , 法治的问题归于法律 。 刑法第25条第3款和两院一部最近发布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明确了特殊防卫的条件:即对正在进行行凶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 不属于防卫过当 , 不负刑事责任 。 说明正当防卫的认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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