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助推法院“阳光执行”,检察机关现场监督

9月10日 , 应腾冲市人民法院的邀请 ,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依法对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案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助推法院“阳光执行”,检察机关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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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助推法院“阳光执行”,检察机关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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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 , 马某甲与马某乙因滴水位纠纷诉至法院 , 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自行拆除在两户南北相邻处超过本户强外皮23CM以外的屋檐瓦 。 判决生效后马某甲拒不拆除 , 马某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为确保该案执行活动依法进行 , 执行开始前 , 检察官对案情进行详细了解 , 全面审查了执行依据的合法性及执行方案的合理性 。 在执行现场 , 检察官对执行人员的强制拆除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 经过五小时的执行 , 判决确定应拆除的屋檐瓦全部拆除完毕 , 当事人双方争议画上圆满句号 。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助推法院“阳光执行”,检察机关现场监督】此次现场监督 , 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又有效助推“阳光执行” , 确保了法院执行活动规范、透明 ,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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