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湖北全面实行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改革

_原题为 湖北全面实行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改革
【湖北全面实行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改革】湖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明确从今年起在全省实行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改革 。 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 , 体现了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 , 克服了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 , 强调乡村连续任教年限 , 明确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 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的 , 可不受本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 。 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 , 坚持了“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原则 , 对长期扎根乡村基层 , 做出突出贡献和业绩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了适当政策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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