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怎么回事?姐姐有义务养弟弟吗

近日 , 父母将不愿抚养2岁弟弟的22岁女儿告上法庭 , 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 , 引发网友热议 。
据报道称 , 这对夫妻目前靠低保生活 , 生完二胎后 , 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 , 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 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养 。 但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 夫妻俩便以此为由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 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 , 大女儿作为姐姐要扶养弟弟 。
【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怎么回事?姐姐有义务养弟弟吗】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 ,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 , 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 , 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 , 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 , 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 , 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3)弟、妹尚未成年 , 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 , 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 , 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 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 , 成年兄姐是有扶养未成年弟妹义务的 。 那么对于这个只有2岁的孩子来讲 , 姐姐的扶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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