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中国民航局拟批准东方航空独资组建一二三航空

9月7日 , 据民航局官网 , 民航局公示称 , 拟批准东方航空独资筹建一二三航空 , 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 , 经营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 拟使用的航空器为ARJ21-700系列飞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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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公示全文:
关于拟批准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筹建的公示
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航空)申请筹建已经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初审同意 。 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6号) , 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拟筹建的一二三航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 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公司)独资组建 。
二、筹建、飞行及机务负责人
筹建企业负责人:翟志刚 , 原东航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
飞行负责人:付小勇 , 原东航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机务负责人:胡志斌 , 原东航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三、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四、基地机场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五、拟批准的经营范围
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六、拟使用的航空器
ARJ21-700系列飞机
七、专业技术人员来源
一二三航空自有飞行员32(机长27人)、乘务员21人、签派16人、机务42(持照39人) 。 后续人员将从东航股份公司划拨 。
八、运营模式
一二三航空拟使用东航股份公司二字代码MU和三字结算代码781,航权、时刻、飞机指标和停机位等运行保障资源均从东航股份公司现有资源统一调配 。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 , 请于2020年9月 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
联系电话:010-6409292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dangxiao@caac.gov.cn
民航局运输司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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