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球|遂宁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每户赔偿3000元,你觉得合理吗?


_本文原题:遂宁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 , 每户赔偿3000元 , 你觉得合理吗?
话说 , 近4年前的2016年11月11日 , 遂宁油坊中街 , 一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 , 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被砸身亡 。 事发后 , 当地公安介入调查 , 核实铁球降落处整栋住户所有居住情况 , 但未能找到抛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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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4日 , 该案终于宣判 。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该楼栋的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 , 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 , 除家中确实调查无人居住的住户外 , 其住户每户赔偿人民币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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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球|遂宁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每户赔偿3000元,你觉得合理吗?】由于肇事者一直不主动承认 , 也没有指纹、监控之类的痕迹 , 所以警方也就很难找到肇事者 ,只能整栋楼都判赔偿 , 但这事只能算民事赔偿 , 抚慰遇难者家人 , 但并不能算本案结案 , 还是该继续追查直到找到真凶才算真正的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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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判决 , 我看很多网友再喷不合理 , 认为这是一刀切的懒政 , 或者属于连坐 。 但其实 , 这样的判决结果是有法律依据的 。 根据现行的《侵权责任法》 , 出现高空坠物导致他人损害的 , 如果无法确定侵权人的 , 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 ,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所以 , 在这个案件中 , 由于无法找到侵权人 , 除了经过调查确实无人居住的住户以外 , 其他住户都被判决承担3000元的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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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了一条人命 , 还让一栋楼替他背锅 , 这个肇事者要是有点良知 , 这一辈子都寝食难安了 。
高空抛物坠物一直令人深恶痛绝 。 虽然这个问题我们做过很多普法 , 但是貌似仍然有很多人不了解 , 甚至还有一些误解 。 在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时 , 整栋楼除了能证明自己不可能是责任人的以外 , 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这是现行侵权责任法和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都明确规定的内容 。
高空坠物伤人、杀人事件屡屡发生 , 请大家以此为警示 , 千万要注意不要在高处丢东西 , 就算很轻的东西也不行 , 你的随手一扔 , 可能就是在谋杀 , 会伤害到他人 , 甚至夺走其他人的生命 , 让一个家庭家破人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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