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车险综合改革本月19日启动

  据银保监会9月3日消息 ,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 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采访人员问 。 《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 。 下一步 , 银保监会将指导各银保监局、财产保险公司和相关单位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 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采访人员问中称:机动车辆保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 , 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 , 社会关注度高 。 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 , 保费收入8189亿元 , 占财险保费的63% 。 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的复杂问题 , 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 , 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 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 出台了《指导意见》 。

  《指导意见》将于9月19日正式实施 , 预计改革实施后 , 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 , 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 , 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 , 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 届时 , 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红利 。

  红利有哪些

  A

  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

  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B

  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 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 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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