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河北河间市锅炉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当地10部门知晓但没人拆


河间市|河北河间市锅炉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当地10部门知晓但没人拆
文章插图
【版权声明】本文为腾讯新闻“哈勃计划”稿件 , 著作权归上游新闻独家所有 , 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 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 , 不得转载 。
近日 , 河北沧州市的村民张军(化名)向上游新闻报料称 , 沧州市河间市锅炉厂违法在13.56亩基本农田上建厂房 , 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一直到河间市郭村乡等10个部门都批转或知道此事 , 但2年过去 , 至今没有执法部门依法拆除锅炉厂 。
9月1日下午 , 河间市郭村乡一负责人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采访人员表示 , 涉事锅炉厂确实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 , 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 目前正在开会研究此事 , 何时处理“没时间表” 。
9月2日 , 河间市锅炉厂法定代表人王某川接受上游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厂房建设在2007至2013年间 , 去年收到了河间市人民法院的《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某川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 对该裁定没有异议 , 并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了清退 。 对于是否清退完毕 , 王某川表示不清楚 , “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在厂区 。 ”
基本农田被盖上厂房 , 村民已连续投诉三年
河间市锅炉厂位于郭村乡北三十里铺村村东(京开路东侧) , 该厂法定代表人为王某川 , 郭村乡三官庙村人 。
张军告诉采访人员 , 2017年以来 , 他不仅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过该锅炉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 还给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过举报材料 。
2018年8月20日 , 河间市委回应称 , 等法院做出裁定后依法拆除 , 但至今也未拆除厂房恢复耕地 。 随后 , 张军又向问政河北网络平台反映 。 2019年1月24日 , 沧州市政府办回复称 , 河间市锅炉厂非法占用耕地约13亩 , 待法院做出裁定后依法拆除 。
张军还称 , 2019年4月22日 , 河间市纪委监察委向其说明了河间市锅炉厂是占用耕地 , 有关人员已被处理 , 案件已交法院 。
让张军不解的是 , 政府部门都认定了河间市锅炉厂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事实 , 但至今没有执法部门拆除基本农田上的建筑恢复耕地 。
河间市|河北河间市锅炉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当地10部门知晓但没人拆
文章插图
▲2019年7月15日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给举报人送达的反馈函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多部门认定 , 锅炉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属实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2018年 , 有网民在河北网络问政平台留言“沧州河间市锅炉厂违法占地 , 不依法拆除卡在哪儿?”办理跟踪信息显示:2018年8月24日 , 留言已转到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等待部门受理 。 8月27日 , 留言已转发到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 原因是违规违建应由城管局负责查处 。 8月31日 , 留言已转到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 等待部门受理 。
2018年9月23日 , 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锅炉厂擅自占用4.86亩的一般农田立案查处 , 申请河间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院受理 , 并准予执行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2019年1月24日 ,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长城网“问政河北”回复称:河间市锅炉厂总占地面积15.45亩 , 其中占用耕地面积13.56亩 , 该市已下达河国土(2018)1801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 , 并拆除部分建筑 , 未拆除部分已立案查处 , 此案件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 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2019年7月15日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给张军送达的举报线索反馈函显示 , 该线索转至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 。
2019年9月17日 , 河间市委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回复称 , 河间市锅炉厂住宅及厂房占地10.45亩(集体建设用地1.89亩、一般农田8.56亩)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立案查处 , 情况为:2007年6月26日对1.6亩的一般农田立案查处;2011年3月23日对1.2亩的一般农田立案查处;2013年8月2日对0.9亩的一般农田及1.89亩的集体建设用地立案查处 。 上述三起案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申请河间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院因超过受理时限未予受理 。 河间市人民政府已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人民法院 , 目前正在办理受理程序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