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房屋租赁,这份合同你会签吗?

【合同|房屋租赁,这份合同你会签吗?】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学季、毕业季来临,低迷了半年的租房市场,又开始活跃起来 。因租房引发的那些糟心事儿逐一出现:好好的房子被打了隔断、租了房子上不成学,还要小心黑中介花样的陷阱合同 。法官提示:租房合同谨慎签 。
随着疫情好转和开学季、毕业季的来临,住房租赁市场又开始活跃起来,与此同时,合同陷阱、租户与房东的纠纷等糟心事也逐一出现 。租房签约时,租户应注意哪些内容才能规避风险?房东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房子被打隔断——房东吃了一堑
2019年1月,青岛的高小姐一套闲置的房屋租期已满,当她前去收房时,房屋内的景象令她吃惊:原本两室一厅的房间打上隔断变成了三居室,承租人当起了二房东,把房间分租给了三户人家 。此外,原本精装房的木地板上已经出现了各种坑,墙面上胶带粘贴的痕迹难以去除,橱柜里塞满了废弃的矿泉水瓶和塑料袋 。
当她找到之前的租客提出把房屋打扫干净时,租客却告诉她打扫屋子不是自己的义务 。无奈之下,高小姐只能自己一点点把家里收拾干净,更换破损的家具 。“此前与租客签订合同的时候,以为只有一户人家来租住,没想到最后是二房东把房子分租给了别人 。此外我也并未在合同里明确要求租户保护屋内的家具、搬走的时候将房屋打扫干净 。这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教训,今后要在合同中写明约定内容,并定期前来查看房子 。”
正如高小姐一样,虽然在房屋租赁中,房东多数处于主导地位,但也难免会遇上糟心的事情 。为了避免后期维权困难,租房合同一定要签明 。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租房合同纠纷案做出判决 。原告李先生称,因经营需要,其委托中介公司寻找房源,经介绍与王先生于2017年9月3日签署《定金收付书》,约定2017年12月15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但因王先生隐瞒房屋实际面积等原因,最终导致没有如约达成租赁合同,后房屋又被出租他人使用,故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2017年9月3日李先生与王先生签署的《定金收付书》;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签定金合同当天对房屋进行了实地考察,王先生也出示了房屋产权证原件供李先生核实,李先生认为房屋里外间面积与实际不符,因其未尽到谨慎核实义务所致,没有证据证明王先生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最终李先生要求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
房屋租赁过程中,人们经常会采取立约定金的方式来保障租到满意的房子 。但法官提醒,租户签订立约定金合同之前,应当充分谨慎地调查查明房屋的真实状况从而判断其是否符合对方描述 。如果因为疏忽和遗漏而在交纳定金之后发现意向租赁的房屋存在问题,此时维权也会相对处于被动状态 。
租了房却上不成学——租户有苦难言
近日,开学季来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学校周边房屋租赁纠纷典型案件 。案件显示,为解决孩子上学问题,租户王某与户主曲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曲某明年协助王某孩子入学 。可之后,曲某通知王某该房要出售,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也无法配合王某孩子的上学核验 。王某认为曲某的行为导致他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构成违约,诉至法院 。
北京二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梁立君分析说:“王某对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系明知,对于孩子办理入学核验所需要的期限亦应自行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但双方并未就协助孩子办理入学核验的具体期限进行明确约定 。在王某未能举证证明为孩子办理入学核验系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情况下,要求房主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承担该义务,明显加重了房主的合同责任,对曲某显然不公 。”最终,法院判定,对王某要求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
梁立君介绍:“房屋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事项应具体明确,否则存在无法实际履行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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