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北京570套升级“电子眼”昨起上岗( 二 )
2018年4月5日6时30分,刘某某驾驶“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内乘温某某、魏某某等人)由南向北行至房山区京港澳高速公路进京方向30公里300米处时,车辆左后轮爆胎致使车辆失控,温某某被甩出后,车辆与隔离护栏相撞后向左侧翻,造成温某某死亡,魏某某等受伤,车辆损坏。
民警介绍,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使驾驶人及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甚至将驾乘人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据实验数据显示,即使车速只有20km/h,不系安全带也会有致命危险。如果车速为20km/h时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头部受到最大冲击力为110公斤,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胸部受到的冲击力为55公斤。如果车辆达到40km/h,不系安全带时两车相撞的冲击力,相当于从6米高空坠地。
2018年3月26日,在朝阳区首都机场附近,程某驾驶小客车由西向北行驶时,适遇荣某某由西向北步行通过路口,小客车左前侧与荣某某身体接触,致荣某某倒地受伤,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中民警发现,程某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且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交管部门表示,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并通过缓冲作用吸收大量动能,极大减轻驾乘人员在碰撞中的受伤害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因此,无论是开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均应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
同时,开车时要求驾驶员保持注意力集中,如果在驾车过程中拨打接听电话,查看信息,刷微博,注意力分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本组文/本报采访人员 赵加琪 实习生 李诗梦 姜凡
统筹/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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