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合伙|夫妻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离婚时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小莉与丈夫刘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 , 夫妻感情破裂 , 小莉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 并要求分割刘华在某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 。 在审理中 , 小莉与刘华达成一致 , 将刘华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一半给小莉 。 但该合伙企业还有另外两个合伙人 , 他们不同意将刘华的财产份额转让一半给小莉 。
夫妻 合伙|夫妻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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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热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瑞正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生平律师分析认为:
【夫妻 合伙|夫妻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离婚时如何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且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 , 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 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 , 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首先 ,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 , 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其次 ,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 , 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 , 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再次 ,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 , 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 , 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 , 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 ,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 , 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 , 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 , 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 , 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
本案中 ,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 , 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 , 刘华转让财产份额的款项由夫妻进行分割;如果其他合伙人不行使优先受让权 , 也可以让刘华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 , 再由夫妻二人分割退还的财产;如果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 , 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 , 又不同意刘华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 , 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 , 小莉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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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唐中明
编辑:张亚
审核: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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