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宏信、万和、中邮三券商深夜接罚单 8人被点名批评( 二 )


同时 , 认定鲍娇燕为不适当人选 , 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 , 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债券业务部门负责人或投资决策岗位 。
交易|宏信、万和、中邮三券商深夜接罚单 8人被点名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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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存四大违法行为 , 对三名业务人员经济处分
中邮证券在开展债券交易业务和资管业务存在四大违法行为:一是 , 人员岗位混同 , 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交收结算等关键岗位兼任 , 混合操作 。 二是 , 异常交易缺乏管控 。 2019年1月 , 资管分公司以偏离中证估值1.81%的净价卖出“18新昌02” , 异常交易未向公司风控部报备;2019年2月 , 资产运营部以高于中证估值2.93%的价格将“17海发03”卖给财通资管 , 无法提供询价记录;2019年6月 , 资产运营部以低于基准利率214基点的价格与新华基金开展逆回购交易 , 相关交易未向公司风控部报备;2019年10月 , 西王债券已出现违约 , 资产运营部以高于市场估值130.2%的净价卖出西王债券 , 报备仅说明“双方蹉商决定” 。 三是 , 信息监测系统建设不完善 , 债券审批环节未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 逆回购交易监控指标设置不充分并发现5笔逆回购交易首期质押率超过100% , 资管系统风险阈值调整不审慎 。 四是 , 自营远期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制度缺位 。
证监会认为 , 中邮证券资产运营部郑文学作为“14西王债”相关交易投资经理 , 吴昊作为“14西王债”、“17海发03”以及新华基金开展逆回购交易的交易员 , 未妥善留存异常交易询价记录并向风控部门充分明晰交易动机 , 对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备制度的实际执行流于表面 , 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
风险管理部未采取充足、有效措施以确保全面、及时掌握公司债券交易情况 , 在业务部门风控指标管控、信息监测机制和系统建设上存在较多不足 , 特别是异常交易监控方面尤为薄弱 , 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王常鉴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
证监会决定 , 责令中邮证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 , 作出处分郑文学、吴昊、王常鉴的决定 , 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经济处分与问责 。
并且认定王常鉴为不适当人选 , 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 , 不得担任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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