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霸王餐犯法吗?会受到啥样的处罚?

谢邀,食霸王餐不能一概而论。有些“霸王餐”很“霸王”:一进店就脱下上衣,露出两条带鱼刺青。右手把随身携带的西瓜刀往桌上一拍,左手拿着手机吩咐小弟怎么教训那个敢收钱的西瓜摊.........吃完后面带青筋问店主,“这顿饭多少钱!”店主一句不敢,立刻随棍上,甩下一句“有事报我名字”,拍屁股就走。这种采取各种威吓手段,明摆着没打算付钱的吃白食行为,一般按照寻衅滋事处理:轻的可以治安处罚,重的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追求刑事责任。但除非是直接把刀架到老板脖子上要求给免单,否则不会以抢劫论。有些“霸王餐”很“刘邦”:斯斯文文一个人进店吃饭,吃完或者飚演技:“哎呀,我今天钱包没带”;或者拉关系:“哥哥,弟现在手头不宽裕,等我发财了加倍还你”;还有的会变魔术:“哎呀,老板你的饭里有苍蝇啊”。这种吃饭前各种正常,吃饭后各种理由不付款的行为构成合同欺诈(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但如果刘邦变了苍蝇除了免单还要医药费,那就涉嫌敲诈勒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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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情况讨论,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也有可能构成单纯的逃债行为,每种情形处罚不同。
【吃霸王餐犯法吗?会受到啥样的处罚?】 1.骗取食物(最常见的霸王餐形式):行为人原本没有支付饮食、住宿费用的意思,而伪装具有支付费用的意思,欺骗对方,使对方提供饮食、住宿,数额较大的,成立诈骗罪
2.骗取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原本具有支付饮食、住宿费用的意思,但在饮食、住宿后,产生了不支付费用的意思,欺骗老板免除自己债务的,成立诈骗罪
3.单纯逃债行为:行为人原本具有支付饮食、住宿费用的意思,但在饮食、住宿后,产生了不支付费用的意思,直接跳窗逃走的,由于被害人并没有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债务,即没有处分行为,故行为人不成立诈骗罪,而是属于单纯逃债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4.行为人在用餐后产生了不支付费用的意思,声称送走朋友后回来付款而趁机逃走的,由于被害人没有免除债务,没有处分行为,也没有处分意识,行为人也不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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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述一下我的情况。坐标青海西宁
我哥在当地开了一家火锅店,因为房子合同快要到期了,所以就另找了一个店铺继续经营。但是在办理工商手续的时候受到了别人的举报,原因没有办齐工商局的相关手续,工商局派人来查了,并且处罚了1万元,对于这件事我们也承认为了着急开店没有办齐相关手续。
但是重点来了,该工作人员对一万元罚金只开了8000元的票,其他两千没开票(听说这个人很爱打麻将),来检查的工作人员检查完毕后就在店里进行消费,一共消费500元左右,吃完饭后工作人员径直走出店门,丝毫不提结账的事情。当时我们也没想着要钱,就算是自己请客了。
第二天我们就缴清罚款,办理手续,但是依旧是那个工作人员以处罚没结束为由,拒绝办理其他手续。不巧遇到了全国疫情,我们也就停业了,手续也一直没有办理。
疫情过后我们开始营业,准备在工作日去办理手续。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个工作人员又在非工作日带领多人来我们店进行检查,但是检查过程及其荒谬。
要求我哥站到厨房,并拍了一张照片,检查就结束了。
然后几个人又在店里消费,走的时候依旧不结账,之后去办理他依旧以之前的理由拒绝办理。
这周我们打算在店里安装监控,留存证据,并且准备去局里问问领导到底还有那个步骤没有单位,请求指点。
希望这周手续能办齐全,如果该工作人员如此作为已经违纪违规,我们也绝不手软。
事件如有后续,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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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开始就不想付钱,属于欺骗财物(饭菜本身),构成诈骗。如果是吃完不想给,偷偷溜走了,属于盗窃财产性利益(餐费),构成盗窃,当然需要先满足一定数额,也有观点认为这是民事和治安问题,谈不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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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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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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