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林郑月娥: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特首须向中央及特区负责


(观察者网讯)据香港“橙新闻”9月1日报道 , 香港特区教育局长杨润雄昨日表示“在香港是没有三权分立” , 强调“这些事实必须清楚在教科书中说出” 。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1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采访人员表示 , 完全支持杨润雄指香港在回归前后都没有“三权分立” , 又赞赏对方在处理通识科教材的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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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 图自“橙新闻”
林郑月娥表示 , 香港的高度自治不是全面自治 , 而是来自中央授权;行政长官是行政主导的架构 , 向中央和特区双重负责 , 过去有说“三权分立”是指各自分工行使职权 , 是各司其职亦可以互相制衡 , 举例指司法机构独立运作 , 但资源同时受到制约 , 立法会可以否决政府的任命 , 但行政长官在特定情况下可解散立法会 , 而三权最终都通过行政长官向中央负责 。
林郑月娥指出 , 过往出现不清晰的情况 , 可能是宣传教育不足 , 或有人故意误导 , 强调由现届特区政府开始要正本清源 , 正确的说话要有胆说出来 。
此外 , 杨润雄今早也在一个电台节目上 , 再次回应对“三权分立”的看法 , 指不少人认为“三权分立”等同权力均等 , 但香港政治体系以行政主导 , 基本法也列明三权的权力及制衡 , 不能以“三权分立”作陈述 , 否则可能对学生理解香港发展及制度有影响 。 他认为 , 基本法第二条列明香港有高度自治 , 有行政权、立法权及独立的司法权 , 并不等于三权是平等 , 有相同的比重 , 因为香港政治体系是行政主导 , 假如笼统地阐述“三权分立” , 容易令学生有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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