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永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宣判 两人被判死缓

8月31日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永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永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宣判 两人被判死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永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宣判 两人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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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8日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永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 ,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洗钱罪、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串通投标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陈永森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罚金人民币7503万元 。 被告人刘文东、周梁被判处死缓 , 曾良平被判处无期徒刑 。 其余七十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四个月 。 一审宣判后 , 陈永森等58人提出上诉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 , 陈永森通过笼络乡邻、招纳小弟、纠集同道等途径 , 网罗“两劳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 , 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福永街道一带为非作恶 , 并利用其与当地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陈垚东(已判决)的密切关系 , 相互勾连、利用 , 逐步建立起以其本人为组织、领导者 , 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为攫取巨额非法利益 , 该组织长期通过非法手段经营土地开发、废品收购、赌场、一次性碗筷等行业 , 实施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 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2000年起 , 陈永森等人合伙在沙井街道步涌村开办新发废品站 , 垄断周边四百余家工厂的工业废品收购业务 , 攫取巨额利润 。 新发废品站安排巡厂员在步涌村工业区门口巡逻 , 发现其他个人或单位收购废品时 , 即以威吓、拦车等手段加以驱赶 , 强行将废品拉回新发废品站以低于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
被告人周梁等人因开发廊抢地盘与“贵州帮”发生矛盾 , 遂于2002年7月6日晚 , 纠集多人携带猎枪以及子弹向多名“贵州帮”成员连续开枪射击 , 造成一人死亡 , 二人轻伤 。 因争夺赌博机摆放地盘 , 被告人刘文东等人与被害人崔某某产生冲突 。 刘文东预谋报复崔某某 , 两次纠集多人前往其住处附近寻仇 。 2007年7月21日晚 , 刘文东指使曾良平等人持刀破门进入崔某某住处并将其砍伤 , 崔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二审法院认为 ,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认定组织犯罪、共同犯罪并对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罪责区分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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