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独幽|自然、社会、自我的三层逻辑( 二 )


人不能脱离社会并不意味着人全属于社会 。 自我逻辑与社会逻辑并非子集与全集的关系 , 而是两个有交集的集合 。 毫无疑问社会逻辑的领域远大于自我逻辑 , 但是就核心的对善、美好、道德、理性等等本原的思考而言 , 它既然源于自我逻辑 , 便与自我逻辑是等同的 , 这也即是二者的交集之一 。 就实际表现而言 , 社会逻辑的意义是综合各个自我逻辑的核心之后降低至大多数人可以理解并且参与的层次的一种统合 , 不同人的自我逻辑都有部分与之重合 , 故也属于二者的交集之一 。
而在社会逻辑的核心及统合之外的 , 每个人关于对自我逻辑、社会逻辑、自然逻辑的不同的认知 , 则是在社会逻辑之外独属于自我逻辑的一部分 。 不存在全然没有思考的人 , 也就不存在全然属于社会逻辑的自我逻辑 。
而如果一个人的思考及行动流于浅显 , 厌于深入 , 那么这个人的自我逻辑在社会逻辑之外的部分就极少极微 , 自我逻辑也就极其薄弱 , 在此意义上讲 , 社会逻辑基本统合了自我逻辑 。 人的思想和行为完全屈从于社会的选择和决定 , 在面对朋友的关爱、父母的催促、社会的习俗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选择了同化、屈服、遵从 。 如果一个人完全做到了这些 , 成为一个完全服从的人 , 那么他就是第一种人 , 或者说人的第一种状态——无根之萍 , 被社会逻辑所覆盖 , 被命运的河流主宰 。
如果一个人的思考及行动再深入一点 , 作为人的自我逻辑的独立部分与同社会逻辑的交集部分的比较不至于相差悬殊乃至于可以接近等同 , 自我逻辑较为坚实 , 那么他就可以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思维、心灵甚至于现实的领地 , 社会逻辑对他的干涉就会降低 , 反而在对应领域这个人可以去影响社会逻辑 , 这就可以成就第二种人 , 或者说人的第二种状态——植根之草 , 与社会逻辑作计较 , 成为有所寄托之人 。
更进一步 , 当一个人的自我逻辑能够深入或者涵盖绝大部分社会逻辑 , 自我逻辑无物可破 , 自此之后的社会逻辑也由他所构 , 那么他就能够成就第三种人 , 或者说人的第三种状态——而这也是作为世俗人的终极状态 , 接近真正自由和智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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