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客户端|宠物伤人 谁来承担责任

宠物伤人 , 谁来承担责任(律师信箱)
刘律师:
我家隔壁的老王养了一只大狗 , 他每次出门遛狗都不拴绳 , 让我们邻居出门都担惊受怕的 , 有一次他的狗还咬伤了人 。 请问民法典有没有规定 , 如果宠物伤到人该找谁赔偿?
江西读者 陶然
陶然读者:
你好 , 以下是关于你提出的养宠物伤人谁来担责问题的相关解答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 在家里喂养各种各样宠物的越来越多 , 小区里、公园中遛狗、遛鸟的随处可见 。
动物作为人类的伙伴 , 能够给予人们陪伴、带给人们快乐 , 但同时动物伤人事件也时常发生 , 邻里之间也会因此引发矛盾和纠纷 。
为了解决此类矛盾和纠纷 , 民法典就饲养动物侵权时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专门进行了规定 。
饲养动物伤人 , 主人要担责
民法典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进行了一般规定:如果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 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
由于动物本身无法承担任何责任 , 受侵害人也不可能找动物进行赔偿 , 所以规定对动物有管理义务的人承担责任 。 但是这种一般规定也有例外情况 , 那就是如果受侵害人对损害的造成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 那么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
比如 , 老李养了一条牧羊犬 。 一天 , 老李正在路上遛狗 , 小刘因为之前与老李有个人恩怨 , 于是故意拿石头砸老李的牧羊犬 , 结果牧羊犬被激怒 , 挣脱绳子将小刘咬伤 。 这时 , 小刘自己故意激怒狗的行为属于“对被狗咬伤的损害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 , 老李可以对小刘的损伤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遛狗不牵绳、饲养烈性犬可能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对于生活中一些不文明的饲养动物行为 , 民法典也有特殊规定 。 像违反管理规定没有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无论受侵权人对损害的造成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 饲养人或管理人都应该承担责任 。 但是 , 在没有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 ,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 可以减轻责任 。
比如 , 还是上面老李和小刘的例子 , 如果老李在公园里遛狗时没有拴牵绳子 , 即便小刘故意用石头砸老李的牧羊犬 , 结果牧羊犬被激怒将小刘咬伤 , 老李依然要对损害承担责任 。 但是 , 因为小刘对自己造成的损害存在故意 , 所以老李可以减轻责任;或者如果老李养的不是牧羊犬而是当地禁止饲养的藏獒 , 那么即使是小刘故意用石头砸老李的藏獒 , 老李也要对小刘受到的损害承担责任 。
其他人的过错致使动物伤人 , 该找谁担责
如果饲养动物的人和管理人、受侵害的人都没有过错 , 而是其他人的过错造成动物致人损害的 , 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 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 , 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
比如 , 张三养了一只泰迪犬 , 牵着绳子在小区遛狗时 , 李四看见张三的泰迪很是喜欢 , 于是蹲下来摸狗玩 , 结果这时王五从一旁经过 , 故意发出刺耳的声音吓狗 , 这让泰迪非常激动开始狂叫 , 张三和李四一起警告王五再这样会激怒泰迪的 , 但是王五不听 , 仍然继续在一旁恐吓甚至用木棍挑逗泰迪 , 结果泰迪被激怒 , 张口咬伤了一旁的李四 。 李四和张三对李四被咬伤的发生都没有过错 , 是因为王五的行为导致泰迪犬被激怒咬伤了李四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李四不仅可以向王五请求赔偿 , 同时也可以向张三请求赔偿 , 张三赔偿后可以找王五追偿 。
民法典的内容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 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其中对饲养动物行为的规范 , 不仅让饲养动物的人更加注意自己的饲养行为 , 也为受到动物侵害的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兴燕律师、律师助理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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