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一男子连续高空抛物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 )



本报报道的单某某扔酒瓶被拘案 。
案例一 发泄不满成“典型”
今年2月20日上午,即墨法院在线开庭审理被告人单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发布以来青岛地区首例该类刑事案件 。
2019年11月20日20时40分许,单某某因婚姻与事业不顺在位于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某公寓八楼的家中饮酒消愁,过程中单某某越发愤懑,开始打砸家中桌椅、自行车等物品,并持啤酒瓶将窗户玻璃砸碎,后通过砸碎玻璃的窗户向外扔啤酒瓶,窗外为人行道,并有来往车辆 。公寓保安听到啤酒瓶破碎声遂到单某某家中查看,单某某不听劝阻执意为之,保安人员无奈在楼下维持秩序,提醒路过的群众绕道而行 。后公寓工作人员报案,单某某被抓获 。
【|西海岸新区一男子连续高空抛物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即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单某某酒后从公寓八楼向窗外抛掷啤酒瓶,楼下为人行道并有来往车辆,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考虑到犯罪所在公寓入住率不高,人员并非密集,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经判前社会调查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案例二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
2018年3月1日下午,家住市北区的小伙徐某工作不顺心 。为发泄内心的郁闷与不快,他直接从单元门口处捡拾了地砖一块,上至该单元七、八楼间楼道窗口处,持砖块砸向楼下 。当时正好有人在附近,导致一人高某头部受伤倒地,徐某逃离现场 。后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3月8日,民警将徐某抓获归案 。经法医鉴定,高某符合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
市北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从高空将砖块砸向人群,危及公共场所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致被害人高某死亡,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 。判处被告人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