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三部门:严惩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奖内部举报人员( 二 )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下旬,河北省邢台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当地村庄周边倾倒不明液体 。经过深入调查,专案组查实,位于邢台市威县经济开发区的润敏生物科技公司有重大作案嫌疑 。
当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自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30日,润敏生物科技公司在未取得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经营溴虫腈,并将由此产生的废液非法倾倒 。一年多时间内,润敏生物科技公司非法生产销售溴虫腈400多吨,每吨25万元,销售金额近1亿元,纯利润近2000万元 。
公安部门还发现,企业实际控制人李某指使总经理刘某,将废液以每吨230元的价格交由吕某处理 。自2019年3月29日至案发,吕某组织多人,在邢台县、南和、隆尧、任县及桥东、桥西、开发区等邢台市7个县(区)的13个地点,非法倾倒废液共计230车、3414.5吨 。
这起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生态环境部的高度重视 。在今年6月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起案件,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展开调查 。同时,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对这起案件挂牌督办 。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采访人员,包括这起案件在内,今年以来多地发生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是三部门联合启动专项行动的主要原因 。
重奖内部举报人员
据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这位负责人介绍,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20年7月至11月,组织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 。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打击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摸排,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重点监管,及时查处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案经营,对大案要案实施精确打击 。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这位负责人说,三部门要求,对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远程执法手段运用,各地“12369”等举报热线将畅通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举报渠道,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内部知情人员举报予以重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
按照《通知》要求,在专项行动期间,三部门将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现场督办,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 。同时,对查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有力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三部门将联合予以通报表扬 。
这位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采访人员,为落实《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针对线索摸排和重点企业监管中发现的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问题,抽调环境执法、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测三方面人员组成专案组,对非法转移、倾倒的危险废物追根溯源,摸清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链条上全部涉案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严惩重罚 。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的和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
【环境|三部门:严惩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奖内部举报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结合“昆仑2020”专项行动,把涉及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纳入打击重点,开展破案攻坚 。各级检察机关对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将及时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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