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河南南阳计划占1.5万亩基本农田建养猪场 专家:操作过程经不起推敲

牧原集团在河南省南阳市推进“百场千万”工程,计划在当地13个县建设84个养猪场,其中55个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一事 。南阳市新野县已经动工的三个养猪场全部建在基本农田之上,总面积超过1600亩 。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要变养猪场,当地认为符合最新的文件精神,但专家认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养猪场只能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存在,南阳的操作过程经不起推敲 。
农田|河南南阳计划占1.5万亩基本农田建养猪场 专家:操作过程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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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新野县在建养猪场
养殖设施涉及少量基本农田难以避让,可少量使用,但必须补划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这是《土地管理法》的明确规定 。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去年12月联合下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高飞认为,政策的调整是为了给设施农业发展留出空间:“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谈到了要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政策体系,涉及到了要对农业种植养殖的一些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 。这跟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政策的精神相吻合 。这样的内部调整是为了扶持农业发展 。现在这么放一个口子,应当说对于我们的农业农村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
河南把可以占用基本农田的口子开到了30%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的《通知》要求,养殖设施占用基本农田有三个重要条件,一是“少量”,二是“难以避让”,三是使用需补划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副处长刘卫国解释,过去,养殖用地不允许占基本农田 。从去年开始,猪肉价格猛涨,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适当放开了口子 。今年4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出台文件,规定原则上养殖设施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在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以内 。
政策一调整,南阳市和牧原集团的“百场千万”工程随即上马,今年计划在南阳13个县建84个养猪场,总占地超过4.5万亩,其中有55个养猪场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计划占用近1.5万亩基本农田建养猪场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政策鼓励养殖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农田|河南南阳计划占1.5万亩基本农田建养猪场 专家:操作过程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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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河南南阳计划占1.5万亩基本农田建养猪场 专家:操作过程经不起推敲】△新野县被毁的基本农田
专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养猪场只能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存在
高飞认为,“政策鼓励养殖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解释明显会错了意 。他说,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这也意味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养猪场只能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存在 。
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崔向前认为,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一旦破坏难以恢复,各省的细化文件中应该对占用规模设置上限:“河南省搞了个30%,没有设上限数,作为地方立法也好、规范性文件也好,这样做违背了最基本的法的实质 。一个项目占用上万亩基本农田在全国是罕见的,应当再谨慎地充分论证一下 。”
南阳将84个养猪场打包备案,总体思路是即使有些养猪场,比如新野县在建的三个养猪场100%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只要是把项目捆绑成整体,总体控制在河南省要求的上限30%以内,项目就能顺利上马 。高飞说,这样操作并不符合规定中“难以避让”这一前提,《土地管理法》也不允许 。“我们除了需要发展养殖产业之外,还要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的法律规定,也是不能突破的 。”
占地毁坏农作物与节约粮食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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