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喊冤21载:被指盗窃开心果判无期 狱中疑遇真凶( 四 )


同一时期,曹庆三在接受法院调查时否认跟蔡某涛交流过盗窃案的事 。
2006年,事情忽然出现转机,当时和蔡某涛同在七监区三分监区改造的杨某君向监狱检举了蔡某涛的盗窃余罪 。案卷资料显示,杨某君在接受狱侦科提审时称,他和蔡某涛的关系非常好,“我觉得我这样做是在帮他” 。杨某君称,法院提审蔡某涛后,蔡曾把事情跟其说了一遍,让他为其拿主意,到底该承认还是不该承认 。杨某君还强调,他与曹氏兄弟并不相熟 。
为彻底弄清蔡某涛是否有盗窃余罪,凌源市第五监狱成立了专案组,由时任狱侦科科长王鑫担任组长,时任狱侦科副科长刘国君担任副组长 。
案卷材料显示,蔡某涛在2006年7月13日、15日接受狱侦科提审时,均承认自己就是“小三子”,并对盗窃黄超家坚果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曹庆三知不知道是偷的,我不知道,我始终没跟他提过 。”至于为何此前没有坦白,蔡某涛称,自己初入监狱时被判的是死缓,怕把这事说了以后加刑被枪毙,因此拖着 。
蔡某涛还称,交货时,曹庆三曾在车里给他写了一个欠条,金额为五万块 。半年后,见曹氏兄弟出事,他便把欠条撕了 。
监狱专案组调查时,也曾对蔡某涛和曹庆三在狱中的关系和交往程度进行调查 。接受调查的狱友均称,二人真的没接触,见面也不说话 。其中曾给蔡某涛代笔写材料的狱友张某波称,蔡某涛说他曾找杨某君传话给曹庆三,让曹给他拿点钱,他才答应自首,但曹庆三没答应,“说到这里的时候,曹庆三非常生气 。曹庆三说,如果他自首跟我要钱,一分钱也不能给他 。”
2006年7月21日,法官孟向东再次来到凌源市第五监狱提审蔡某涛 。调查笔录显示,蔡某涛承认曾在南二市场的坚果批发部打工,并偷配了库房钥匙,之后经人认识了曹庆三,并向其卖货 。
对于案涉的开心果和大杏仁件数及货款金额,蔡某涛均清楚陈述并与事实吻合 。蔡某涛还向孟向东供述:“我是在你们第一次来了之后心里挺有负担的,就想到要自首 。卖给曹庆三的时候,我一直都没提过货是偷来的,请求政府给我一个机会,在量刑上给予考虑 。”
屡次申诉被驳,“小三子”改口 
监狱和法院的调查,让申诉多年的曹氏兄弟看到了希望 。然而,事与愿违 。2007年11月23日,沈阳铁路中院再次将申诉驳回,理由是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申诉中提及的某些利害关系人经查不实,有些证人根本无法查找到,申诉理由不予采纳 。
数次获减刑后,曹庆三蹲了十七年半监狱后出狱,他通过律师帮助,找到了两名曾与蔡某涛在同一时期呆过严管队的狱友,才得知了法院驳回申诉的缘由 。
律师翟文斌2017年9月3日对蔡某涛狱友阿龙的调查笔录显示,他曾在2006年正月协助管教看管其他服刑人员,他负责看管的正是蔡某涛 。
阿龙在调查笔录中说,蔡某涛的事上级挺重视的,多次提审,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沈阳铁路中院的法官来提审后,他审讯室门口听到法官不让蔡认罪,“他(法官)说都太多时间了,你瞎说啥呀,你不知道你判什么刑了吗,你是死缓,你现在认,考虑后果了吗?”
8月21日,澎湃新闻采访人员辗转联系到阿龙,他对澎湃新闻表示,蔡某涛在提审后确实对其讲过法官让他“别瞎说”,但私下里蔡某涛仍承认是自己实施的盗窃 。
曾和蔡某涛同在严管队的另一狱友张伟,于2017年8月24日作所的律师调查笔录亦显示,蔡某涛承认案子是他做的,与曹庆三无关,“曹庆三只知道他叫‘小三子’,不知道他的大名,所以才被关进去的” 。
张伟称,后来法院来调查,蔡某涛回来后对他称,自己说了假话,“他说法院的人让他别认,如果要认的话,肯定要严判,因为他已经是死缓” 。
针对上述说法,8月24日,澎湃新闻电话联系到沈阳铁路中院负责此案复查的法官孟向东,他表示监狱狱侦科的调查都不真实,“就是做了个扣” 。当被问及复查细节时,孟向东表示要与法院宣传部门联系 。
之后,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来到该院政治处采访,并按照该处要求就案件复查情况、驳回理由、是否对蔡某涛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过调查等疑问发去采访函 。截至发稿,沈阳铁路中院暂未作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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