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没开车却“肇事逃逸”!4天后…车里发现真相( 二 )


那么 , 徐师傅的情况 , 现在该怎么办呢? 采访人员也咨询了律师 。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迪
车主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在派出所的组织下 , 双方进行调解 , 只要他是自愿的 , 那么这个调解行为从流程上来说 , 应该是没有太大的问题 。
如果后续车主认为 , 这600元垫付的不应该或者有冤枉 , 因为这是一个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 那么应该由侵权行为人对这个侵权行为的相应损害后果 , 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侵权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 , 有自己工作生活来源的 , 那么他是可以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可以直接由这个未成年人进行赔偿 , 如果他没有合法的经济来源的话 , 可以依法向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主张赔偿 。
【浙江男子没开车却“肇事逃逸”!4天后…车里发现真相】律师表示 , 徐师傅有权向未成年人陈某或者其父母进行索赔 。 接下来 , 徐师傅打算再找派出所联系陈某的父母 , 向他们追究此次赔偿 。 同时 , 我们也提醒大家 , 停车后要把车门锁好 , 别把钥匙放在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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