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最高检: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 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 “履行检察职能、办案要阅卷 , 退补提纲要详尽 , 把制约和监督做细落实 , 这不是最基本的要求吗?”今天上午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 , 司法检察改革步入深水区、攻坚期 , 面对越往后越难啃的“硬骨头” , 既需要强大的改革定力 , 更需要广大司法检察人员增强内生动力 , 主动投身改革 , 让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效 。
检察官|最高检: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 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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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质效为重 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 “风向标”作用
检察官业绩考评结果是检察官退出员额的重要依据 , 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 是绩效考核奖金分配的依据 。 为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 改变以往数量、工作量为主导的考核思路 , 构建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 。 日前 ,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 。
“工作质效如何评价 , 检察官最有发言权 , 从方案设计到具体实施都要引领检察官积极主动参与 , ‘要我做’与‘我要做’效果完全不同 。 ”张军在会上表示 , 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要促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完善 , 政治部抓考评落实 , 案管办抓指标科学 , 各业务条线都要担起主体责任:要在重质量、增效果中要效率、看数量;体现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差异;加强动态管理 , 哪项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薄弱、更显不够就突出哪项 , 做到循序渐进 , 在实践中总结完善 。
张军在会议上强调 , 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要把握好以下4点:
一要坚持质效为重 , 坚决改变以数量为王的考评思路 。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 , 体现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差异 。 考评规则的制定总体自上而下 , 主要指标统一设置 。 三要坚持动态管理 , 做到循序渐进 。 四要坚持严管厚爱 , 尊重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 。
以完善考评机制为抓手 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建设
进入新时代 , 如何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跟进监督”等一系列司法检察理念 , 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 业绩考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抓手” 。
“业绩考评就要引导 , 重在监督效果!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不该立的监督撤案了、发现侦查违法的监督纠正了 , 在办案基础分之上再加分 , 促使检察官在办案中注重审查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把监督和办案有机融合在一起 。 ” 张军强调 , 全面落实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的改革部署 , 要用好业绩考评这个杠杆 , 着力解决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突出问题 。
“社会治安不断好转 , 司法案件却不断增加 , 怎么说得过去?办案水平不高、程序性结案 , 一次次退查、延审、复议导致案件虚增 , 人民群众不高兴、司法资源被空耗 。 ”张军表示 , 要通过“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 ,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 如果实际发生的“案子”增加了 , 就促进注重“案源”治理;如果只是统计的“案件”增多了 , 就通过考评等手段去引导 , 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
张军强调 ,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 还要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 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 , 同时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
发挥业绩考评引领作用 为司法监督提质生效
张军强调 , 用好业绩考评这个“指挥棒” , 把抓落实的政治责任融入监督办案等各项工作 , 确保优质高效:
【检察官|最高检: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 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一是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 , 二是更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 三是更加务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 四是积极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 五是持续强化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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