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女士|购买二手房后,原房主不愿迁出户口玩“失联”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购买二手房后 , 原房主不愿迁出户口玩“失联”
曹女士|购买二手房后,原房主不愿迁出户口玩“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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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 , 市民曹女士拨打南京市12345政务热线 , 反映其购买二手房后 , 原房主不愿将户口迁出的相关问题 。 南京雨花台公安分局赛虹桥派出所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 积极为曹女士解决实际困难 , 受到满意好评 。
当时 , 赛虹桥派出所接到市民曹女士的12345来电工单 , 经了解 , 曹女士购买了雨花南路某处二手房 , 因自己没有买卖房屋的经验 , 在房产过户后 , 没有查询原房主户口 , 便将尾款给了对方 , 现发现对方的户口仍在该房屋内 。 民警随即联系原房主陈某 , 但陈某表示自己没有其他房产 , 对迁户一事无能为力 。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民警积极动员陈某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社区托管业务 , 但陈某据不配合 , 而后竟然玩起了“失联” 。
为解决曹女士的实际困难 , 根据《规定》 , 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 提供居民户口簿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 ,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电话、公告等多种方式告知原户口人员 , 通知其于七个工作日内将户口迁出 , 如果逾期仍未迁出 , 公安机关则可以启动“强迁”程序 , 将原户口人员迁至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户 。 目前 , 赛虹桥派出所已完成“强迁”手续 , 并为曹女士一家办理户口迁入 。
公安机关提醒购房人 , 在购买二手房时 , 一定要注意该地址是否登记有户口 , 在购房合同中增加户口迁出的条款 。 对于不清楚是否登记有户口的 , 可到户籍地派出所查询了解 。 (文中人物均化名)
通讯员 雨公宣 杨汉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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