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告官”179次,浙江3人因行政滥诉被驳回系列起诉案

3名当事人4年里提起行政诉讼179次 , 其中有不少与其自身并无直接利害关系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26日从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获悉 , 日前 , 该院依法向3名被认定为行政滥诉的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对3人近期已提起的一系列行政案件均不予登记立案 。
据介绍 , 在作出决定前 , 当地公、检、法、司4家单位先后对行政滥诉人员进行联合甄别与规制 。 这在浙江省内尚属首次 。
【4年“告官”179次,浙江3人因行政滥诉被驳回系列起诉案】今年5月 , 鄞州区法院在审理夏某、胡某、王某三原告诉鄞州区东钱湖镇政府、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案件中 , 东钱湖镇政府就夏某等人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政复议申请权和行政诉讼起诉权 , 向法院提出滥用行政诉讼权利甄别的申请 。
东钱湖镇政府认为 , 自2015年9月开始 , 夏某、胡某、王某3人反复多次向宁波市各级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 继而就答复内容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 并继续申请再审 , 直至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及检察监督 , 严重影响到了行政机关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
值得注意的是 , 鄞州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审查发现 , 3名原告在4年内行政诉讼高达179次 。 经法院审查后确认 , 自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 , 夏某共向浙江省三级法院提起一审、二审及再审行政案件112件 。 这些案件中 , 除涉及夏某房屋被他人破坏一事与其自身合法权益相关外 , 其他行政诉讼事项如村标准厂房建设、东钱湖镇某小区车位改建等 , 均与夏某自身权益并无直接关联 。 胡某向浙江省三级法院提起一审、二审及再审行政案件16件 , 案件类型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 。 王某向浙江省三级法院提起一审、二审及再审行政案件51件 , 其中一审案件22件 ,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19件、涉投诉举报及履行法定职责案件2件 。
鄞州区法院综合衡量三原告提出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认为三原告在这些案件中实质上并无值得司法保护的合法利益 , 该行为已超越了《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之范畴 , 其行为已经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在维护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公共利益之间有所失衡 , 超越了权利行使的界限 , 已涉嫌构成诉讼权利的滥用 。
8月21日 , 鄞州区公、检、法、司4家单位联合召开甄别、规制滥用行政诉权联席会议 , 对上述3名当事人进行甄别认定 。 会议一致认为 , 在充分保护当事人行政诉权的同时 , 也要依法制止滥用诉权等行为 。 3名当事人不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 , 长期、反复提起大量诉讼 , 滋扰行政机关、扰乱诉讼秩序 , 已经构成滥用行政诉权 , 应当依法予以规制 , 并将其纳入滥用行政诉权人员名单 。
目前 , 涉及3人的已经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 , 裁定驳回起诉 。 法院表示 , 纳入滥用行政诉权人员名单后 , 今后3人提起的类似政府信息公开或履职申请 ,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检察监督的 , 均需出具合理说明 , 在无合理说明的情况下 , 法院将不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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