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3人集体违纪违法 村党委开会研究收回扣被改组

13人集体违纪违法 开会研究收回扣 这个村党委为何被改组
法律|13人集体违纪违法 村党委开会研究收回扣被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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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集美区纪委向灌口镇党委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和集美区监委向灌口镇人民政府发出的监察建议书
13人被开除党籍 , 9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 集体贪污880余万元、受贿110万元 , 实施强迫交易……这是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去年查处的灌口镇陈井村两委“塌方式”“接力式”腐败案件 , 案件查处后 , 在纪检监察机关督促下 , 当地对陈井村党委予以改组 , 对村委进行改选 , 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
【法律|13人集体违纪违法 村党委开会研究收回扣被改组】村两委班子纪法意识淡薄 , 开会研究套取工程款、收回扣
2019年11月 , 集美区人民法院对陈井村两委委员、小组长陈某好等21人强迫交易、贪污、受贿、行贿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 并认定陈某好等9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 陈某好等13人均被开除党籍 。
这是一起在巡察工作中发现而移交严肃查处的典型案件 。 2019年初 , 集美区纪委监委对区委巡察办移送的反映陈某好等在马銮湾生态修复一期工程中虚构工程量套取工程款的问题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 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经查 , 陈某好等13名陈井村两委、小组长在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程过程中 , 明知被征用土地不需要进行清表 , 仍以村委会名义推荐企业参与清表工程投标并挂靠中标企业承接清表工程 , 虚列清表工程量套取880余万元进行瓜分 。 上述人员还共同收受多个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好处费”110万元 。
此外 , 陈某好在担任陈井村党支部书记期间 , 为强揽马銮湾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的柴油经营业务 , 纠集8名群众 , 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陈某好村支书的职务便利 , 先后多次实施强迫他人部分退出工程、退出柴油经营、强卖柴油、阻扰施工等犯罪行为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陈井村两委这种‘塌方式’‘接力式’腐败很少见 , 也很典型 。 陈井村是人口有三千余人的大村 , 现有正式党员130余人 , 2017年7月正式党员超过一百人 , 陈井村党支部升格为陈井村党委 , 下设4个党支部 , 并任命陈某好为村党委书记 。 ”参与该案办理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 党员人数是增加了 , 但这个村级党组织却没有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 在审查调查中 , 甚至发现该村两委成员在两委会上研究套取征地清表费并收取回扣等 , 这反映出相关人员纪法意识的严重缺失 。
深挖“窝案”背后症结 , 推动修复政治生态
陈井村“窝案”的发生绝非偶然 , 找准其背后的症结 , 从源头上修复严重受损的政治生态是当务之急 。 集美区纪委监委立即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 , 运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对陈井村政治生态进行评价 , 总体评价结果为:“较差 。 党的建设缺失、党风不正、政风不清、干部队伍不纯 。 ”
“从评价结果来看 , 长期以来陈井村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同虚设 。 ”集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 深入调查、综合研判后 , 陈井村13人集体违纪违法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出来:
村两委执行民主集中制简单随意 , “一把手”权力未得到有效制衡和监督 , “三重一大”项目实际上是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
监督管理缺位 , 导致许多约束性、刚性党内规章制度成了“橡皮筋” , 最终形成“破窗效应” 。
村(居)“三资”管理混乱 , 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公示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 征地补偿款发放不规范、不及时 , 让腐败滋生有可乘之机 , 截至案发时陈井村仍有1.59亿元征地款未发放 。
在选举中搞陪选、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 使得政治品行好、能力素质强的党员干部无法被选入班子 , 2018年6月集美区纪委查处并通报陈某好等人在2015年换届选举期间的贿选问题后 , 在7月份的换届选举中 , 陈某好及5名候选人仍然搞违规推举候选人、给予“陪选”报酬等非组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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