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勾结保险公司人员骗取理赔款,如何定性?( 二 )


【法官勾结保险公司人员骗取理赔款,如何定性?】综上 , 作为案件主审法官的刘某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王某相互勾结 , 各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以骗取的手段将法院管理的3万元保险理赔款共同非法占为己有 , 二人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 , 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 本案刘某与王某以涉嫌贪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 并以贪污罪被法院定罪判刑 。 (陕西省榆林市纪委监委 孙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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