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瑞康医药再收警示函 8月初刚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公司|瑞康医药再收警示函 8月初刚被深交所通报批评】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25日讯 (采访人员朱国旺 郭文培) 8月22日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披露公告称 , 公司于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尹世强、俞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据悉 , 今年2月21日 , 瑞康医药发布了 2019 年度业绩快报 , 称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51.86 万元 。 然而 , 之前 , 瑞康医药并未对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事项进行业绩预告 。
山东监管局称 , 瑞康医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尹世强、俞斌作为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 , 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决定对瑞康医药及尹世强、俞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
事实上 , 这并非瑞康医药首次收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 瑞康医药于8月4日披露的《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显示 , 瑞康医药于2018 年就曾收山东证监局层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具体情况为:2016 年 , 瑞康医药从关联方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瑞祥)借款34793.98 万元 , 当年还款34793.98 万元 , 年底无余额 。 2017 年 , 瑞康医药从山东瑞祥借款19500万元 , 当年还款19500 万元 , 年底无余额 。 然而 , 对于上述关联资金往来 , 瑞康医药未在2016、2017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 。 同时 , 2017 年6月至12月 , 瑞康医药向关联方荣成市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销售药品器械合计3430.59 万元 。 对于该项关联交易 , 瑞康医药也未在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 。
值得一提的是 , 8月11日 , 瑞康医药及公司总经理尹世强、财务总监俞斌又因信披违规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 原因是:2020 年 2 月 21 日 , 瑞康医药披露《2019 年度业绩快报》 , 预计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0.21 亿元 。 2020年4 月29日 , 瑞康医药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9.28亿元 , 较上年同期下降-220.31% 。 瑞康医药2019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超过50% , 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 瑞康医药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 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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