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押房招聘”“顾事业不顾家”,椰树错哪了?( 二 )


目前 , 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设置了较为宽松的条件 。 即便用人单位没有违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 劳动者也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就可以离职;企业如果存在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等情形的 , 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
朱雪表示 , 企业拥有自行设置招聘条件的权利 , 但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 ,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必须建立在合法基础之上 。 椰树集团提出的 “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的义务对劳动者产生不了任何法律约束效力 , 反而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 如果上述约定义务被写进劳动合同里 , 相关案件进入法律程序之后 , 这些约定必然被判定不产生效力 , 企业可能会承担人才和名誉的损失 。
“实践中 ,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提高员工福利、制定合理升职加薪制度、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空间等方式留住可用之才 , 而不是通过这种‘卖身契’的方式约束劳动者 , 造成有志之才在求职时望而却步 。 ”朱雪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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