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不喝领导敬酒,竟遭扇耳光辱骂!这些职场霸凌行为,违法!( 二 )
员工不喝领导敬酒 , 遭扇耳光辱骂、因业绩不佳被逼吃死神辣条、被强制要求朋友圈发广告 , 不发扣奖金......中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夏孙明认为 , 这些看似奇葩的职场潜规则或规定 , 其实正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 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 , 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
而完不成业绩就要被花式处罚、强迫转发朋友圈不然扣奖金等奇葩职场规定 , 亦不具备法律效应 。
“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 , 仅单方面告知的职场规定 , 不具备法律效应 。 ”夏孙明提醒 , 类似职场上的 “体罚”或称为之“变相体罚”、“恶搞”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 劳动者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
“职场霸凌行为或多或少伴随着暴力及言语侮辱等行为 , 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权 。 ”夏孙明认为 , 2021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民法典》 , 将“人格权”独立成编 , 为此类霸凌行为划清了法律红线 。
《民法典》规定 ,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 , 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遇到职场霸凌怎么办?
“职场霸凌行为频出 , 一方面反映了一些用人单位的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 , 另一方面 , 劳动者的一味忍让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此类行为的发生 。 ”夏孙明认为 , 面对职场霸凌 , 劳动者要勇敢说“不” 。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微信公众号“包头铁路运输法院”近日刊文向网友“安利”了遭遇职场霸凌后 ,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方法 。
1、收集证据 , 证据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微信QQ等对话记录(截图)、电话录音、现场录像、证人证言等 。
2、申诉 , 到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当地的总工会申诉 , 寻求帮助 。
3、进行法律咨询 , 向专业人士咨询获得专业的意见 。 如果遭遇民事侵权行为(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等被侵害) , 可以直接到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如果身体受到轻伤以上伤害 , 遭遇猥亵、诽谤等行为 , 对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 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 如果存在无故降薪、辞退等行为 , 则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解决 。
4、申请劳动仲裁 , 面对用人单位的劝退、逼迫离职等行为 , 可以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清楚自己的权利 , 同时到劳动部门申诉协商处理;准备好相关材料 , 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 保护好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 。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 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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