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林辉|将他人关狗笼、强迫跪铁链 山东法院宣判17起112人黑恶犯罪案件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李立红 济南报道
8月20日 , 山东法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周”活动进入第4天 , 德州、威海、东营、济宁、菏泽、烟台、潍坊七地法院集中宣判17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 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2起 , 判处刑罚112人 。 其中以德州豆林辉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较为典型 。
豆林辉|将他人关狗笼、强迫跪铁链 山东法院宣判17起112人黑恶犯罪案件
文章插图
庭审现场
2014年2月以来 , 豆林辉在德州市陵城区城区及周边区域 , 组织豆汝贵、盛万、范光明等人 , 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 形成了以豆林辉为组织者、领导者 , 豆汝贵、盛万、范光明、柴金来为骨干成员 , 张连宁、孟德录为积极参加者 , 李振广、齐茂华等为一般参加者的23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
该组织通过伪造银行转账凭证、验资报告的方式 , 虚报注册资本 , 成立聚鑫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高利放贷、插手经济纠纷 , 获取非法利益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 并以限制人身自由、关狗笼、跪砖、跪铁链子、脱光衣服泼冷水、殴打、纠缠、滋扰等暴力、“软暴力”手段 , 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8起 , 欺压残害百姓 , 致使多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 , 严重破坏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 , 妨害社会管理 , 在德州市陵城区形成重大影响 。
【豆林辉|将他人关狗笼、强迫跪铁链 山东法院宣判17起112人黑恶犯罪案件】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妨害公务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豆林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 并处罚金等附加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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