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令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最高法明令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央视网消息:昨天(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 , 新规并未禁止正常的民间借贷 , 但严格禁止高利放贷 。 根据新规 , 民间个人借贷中 , 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 , 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
最高法还明确 , 民间借贷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 , 就将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 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之和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
新规还对“职业放贷”行为进行了规范 , 对于以“民间借贷”为名 ,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面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应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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