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外贸信托、泛华金融“房抵贷”:利息竟是合同2倍( 三 )


第一财经采访人员发现 , “@163.com”为网易邮箱后缀 , 在众多房屋抵押合同书上 , 均以电话号码作为网易邮箱的前缀 。 一位厦门借款者将合同上的邮箱输入网易邮箱账号 , 显示不存在 。
起底外贸信托、泛华金融“房抵贷”:利息竟是合同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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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无锡借款者称 , 她只有QQ邮箱 , 没有163邮箱 。 外贸信托和她签订的合同上 , 外贸信托的邮箱地址也是错误的 , 显示的是泛华金融的邮箱 , 另外 , 外贸信托的联系电话也是有问题的 。
第一财经采访人员尝试拨打该电话 , 听到的是“您拨打的用户已暂停服务” 。
起底外贸信托、泛华金融“房抵贷”:利息竟是合同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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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北京地区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仲裁机构属于民间机构 , 仲裁的送达和法院不一样 , 法院送不到会进行公告 。 而仲裁机构是按起初合同约定的地址或方式进行送达 , 仲裁机构不对合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 只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 。
不少个人借贷者表示 , 均未收到仲裁通知 , 加上高额的罚息(罚息为剩余本金x2%/月) , 一旦逾期 , 可能出现长期逾期 , 那房子就要被法院执行了 。
不过 , 江苏地区的借贷纠纷率先出现了转机 。 第一财经采访人员获得的近40张江苏地区多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 , 驳回申请执行人外贸信托的执行申请 。
驳回原因几乎一致 。 以2019年10月14日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的《外贸信托与姚某某、张某某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审执行裁定书》为例 , 执行过程中查明 , 被执行人作为甲方与外贸信托作签订了贷款合同 , 该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载明:甲方(个人借款人)确认以本合同所列的邮箱地址或手机号为联络邮箱或联络手机号码及短信通知号码 , 作为涉仲裁或诉讼纠纷相关材料送达地址 。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甲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涉诉讼或仲裁文件、文书等资料均可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发出 , 送至甲方确认的上述邮箱或手机号码 。 甲方指定系统接受材料或通知之日 , 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 。 广州仲裁委员会审理中依据该条款向双方当事人电子送达相应证据材料与法律文书 。
不过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认为 , 上述条款是外贸信托提供的格式条款 , 且未对电子送达加以特别提示、说明 , 不利于被执行人在签订协议时充分认识电子送达的含义 , 客观上也存在由于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更换、电子邮箱弃用而未能收悉相关通知的情形 。 电子送达方式固然可以提高网络仲裁程序的效率 , 但追求效率应当以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抗辩等程序权利为前提 。
“另外 , 本案仲裁审理中 , 广州仲裁委员会对上述形成于仲裁程序开始前的电子送达格式条款未向双方当事人确认 , 径行采用申请人单方提交的电子送达地址 , 无法充分保障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员回避、提供证据、答辩等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利 , 且事实上 , 自2017年以来苏州法院立案执行的以外贸信托为申请执行人的160起案件中 , 仅1起案件的被申请人参与了网络仲裁程序 , 其余159起案件的被申请人均未能参与网络仲裁程序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称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还表示 , 此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 据此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 裁定“驳回外贸信托的执行申请” 。
另外 , 近期一则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 , 早在2016年11月10日 , 周某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向外贸信托借款52万元 , 借款期间60个月 , 利息共计39万元 。 周某将自己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 , 抵押期限为5年 。 但外贸信托实际发放贷款仅46万元 。
后因周某延期还息 , 2017年4月 , 在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 , 外贸信托将抵押房产卖掉 。 另外 , 2017年4月10日 , 该房产价值己经达到110万元 , 外贸信托仅以55万元就取得抵押房产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 , 就本案而言 , 外贸信托的行为涉嫌以“套路贷”的方式诈骗 , 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第一财经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 , 天津地区法院对外贸信托借款人的“房抵贷”案例均在执行过程中 。 有个人借款者称 , 仲裁后 , 他因联系不到外贸信托 , 主动联系泛华金融寻求解决 , 请外贸信托对房子解押 , 打算卖房后 , 通过法院执行庭偿还逾期款给外贸信托 。 “但泛华金融表示 , 外贸信托不同意 。 ”他称 。
外贸信托相关人员称:“具体案例需要提供借款人具体信息才能查证 。 外贸信托专门开通了‘个人贷款业务服务热线’ , 并在贷款合同、官网、官微等多种公开渠道公示 , 借款人可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我司 。 ”
究竟谁兜底?
通常来说 , 信托对个人发放贷款有助贷和流贷的模式 。 其中 , 助贷模式是指 , 信托公司提供自有资金或信托计划募集资金 , 通过助贷平台接触到借款人 , 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 助贷平台作为第三方服务 , 协助信托公司做贷前、贷中、贷后管理 , 收取服务费 。 另外一种是流贷模式 , 信托公司只是资金提供者 , 并不直接接触实际用款的客户 , 其余各环节由第三方贷款服务平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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