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鑫闻|“匹凸匹”又出幺蛾子!前董事长“精准踩点”自家股票被处“没一罚二”(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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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点买入 , 精准布局)


据悉 , 作为时任ST岩石董事长 , 张佟通过控制“张某霞”的证券账户于2019年7月11日、7月12日共买入ST岩石121500股 , 成交金额998999元 , 7月17日、7月19日、7月23日分55笔全部卖出;8月6日买入ST岩石59700股 , 成交金额533429元 , 8月16日全部卖出 , 上述交易共获利118729.56元 。 从这些交易记录不难看出 , 这位董事长不仅进行内幕交易 , 其还是一个“短线高手” 。
按照其交易记录复盘 , 在2019年7月11日、12日两天 , 正好是ST岩石股票处于阶段性低点的位置 , 直到其出售卖掉股票 , 其间ST岩石股价涨了10%以上 , 可以说这位董事长的操作真的是“神准”!
被证监会“没一罚二” , 以“家庭负担重”为由申辩希望从轻处罚 , 证监会:不予采纳!
但在证件市场大快朵颐后 , 张佟也触犯了相关规定 , 海南证监局认定 , 张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ST岩石股票的行为 , 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 张佟于2019年7月11日至8月16日期间 , 多次交易ST岩石股票行为 , 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 。

张佟提出了申辩 , 但其申辩的理由却令人出乎意料 。 张佟提出两点身边理由 , 一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2019年6月14日至6月19日内幕交易盈利金额的计算与其理解不一致;二是鉴于其积极配合调查、承认错误态度诚恳、努力降低事态影响 , 以及家庭负担重等因素 , 张佟请求海南证监局对其内幕交易行为的量罚由“没一罚二”降低为“没一罚一” 。
但对于“上市公司董事长因家庭负担重而无力承担过重处罚”这一说法 , 有不少投资者提出质疑 。 那么 , 作为时任ST岩石的董事长其真实收入是如何的呢?
股票|财鑫闻|“匹凸匹”又出幺蛾子!前董事长“精准踩点”自家股票被处“没一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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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前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 , 2018年度和2019年度 , 张佟在ST岩石获得的年度税前报酬分别为66.08万元和67.20万元 。 如此一来 , 单从收入来看 , 证监会的罚金对张佟来说并不困难 。

对此 , 海南证监局认为 , 本案根据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客观交易数据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计算 ,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该局一贯的执法标准 , 并无不妥 。 张佟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 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规避监管 ,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 违背了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 , 知法犯法 , 且内幕交易金额较大 , 还存在多次短线交易获利情况 。 该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对其内幕交易行为作出“没一罚二”的行政处罚 , 已充分考虑到其配合调查、承认违法行为、认错悔过等情况 , 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
而对于其所称的家庭负担重、可能无力承担过重的资金支付压力等情况并不构成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法定事由 , 不予采纳 。
最终 , 海南证监局对张佟的内幕交易行为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 , 没收其违法所得10.74万元 , 并处以21.49万元罚款;对其短线交易行为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3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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