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在行动:刑民并重形成合力( 二 )

  采访人员发现 , 类似的尝试还有很多 。

  青海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援引专业机构评估报告、依据规范性文件和专家出具意见等方式 , 确定生态损失数额;福建南平市检察机关委托具有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鉴定;在四川省剑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 , 检察官综合考虑公益保护最大化、被告系农民且主观恶意较小等因素 , 确定赔偿数额 。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说 ,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 彰显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赔偿损失、修复生态并重的办案理念 , 加强了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力度 。 检察机关在准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 , 要指导和引导公安机关注意收集证明环境公共利益损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以及国有财产损失方面的证据 , 还应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 需要鉴定的及时委托鉴定或补充鉴定 。

  加强全流程防护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 涉及野生动物的犯罪之所以屡禁不止 , 主要原因在于非法交易、售卖野生动物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 。

  今年5月 ,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宋某某、崂山区某海鲜酒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 检察机关认为 , 3名被告虽然不是直接猎杀者 , 但其参与收购和售卖穿山甲的违法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结果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

  “过去办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案件中 , 缺乏对野生动物进行全链条保护 。 要彻底斩断野生动物黑产利益链条 , 必须让所有参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付出代价 。 ”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刘凌云说 , 为贯彻执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保护野生动物的方针政策 , 公益诉讼拓展办案范围 , 不限于猎捕、非法交易、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行为 , 实现对野生动物捕猎、生产、经营、消费的全链条保护 。

  各地检察机关加强对于野生动物的全链条保护 , 吉林省白山市检察机关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等方式 ,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甘肃省张掖市检察机关在收购、运输、繁育、食用、检验检疫等多环节多角度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福建省明溪县召开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 , 督促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县域市场、餐馆检查 。

  “社会实践中 , 捕食野生动物往往存在捕、运、售、购、食‘一条龙’违法过程 。 检察机关扩大野生动物公益诉讼覆盖范围的同时 , 还要注意发挥公益诉讼的辐射效果 , 为野生动物提供全流程保护 。 ”卞建林说 。

  汤维建认为 , 检察机关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较大的专业优势 , 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全过程打击、全流程防护 , 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社会影响 。

  避免出现一刀切

  2019年底至2020年初 , 浙江省舟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 , 辖区内商户存在公开买卖海马的情形 。 舟山两级检察机关对此并未采取“一刀切”关停所有商户的做法 , 而是积极与行政职能部门沟通联系 , 以分阶段稳妥处理、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为原则 , 查处违法行为 , 开展法治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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