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现“墓景房”纠纷:开发商称无告知义务,业主多以败诉告终( 三 )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泽强介绍,关于“墓景房”纠纷的处理,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2012年10月29日,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要求,优先利用荒山脊地,严禁在下列区域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耕地、林地;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的用地内 。不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将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十三条删除 。(王阳)
【多地现“墓景房”纠纷:开发商称无告知义务,业主多以败诉告终】 (原题为《“墓景房”引发法律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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