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卡丁车场竟变驾校,法院:腾空返还场地!

【苏州一卡丁车场竟变驾校,法院:腾空返还场地!】本是卡丁车的游乐场地 , 却被承租人擅自用来开起了驾校 , 出租场地的游乐公司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近日 , 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
2014年 , 雷奔公司向某游乐公司租赁场地 , 签订租赁合同 , 租赁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 , 并约定该场地只能做卡丁车及汽车赛场之用 , 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 若违反合同约定改变租赁用途或转租等 , 游乐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但从2018年8月开始 , 雷奔公司将承租的卡丁车场地用于与他人合作开设驾校 。 为此 , 游乐公司多次发函提醒 , 要求雷奔公司进行整改 , 但雷奔公司却未予理睬 。
2019年9月 , 游乐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 被告雷奔公司腾空返还土地 。
苏州一卡丁车场竟变驾校,法院:腾空返还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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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法院审理后认为 , 游乐公司将卡丁车场租赁给雷奔公司 , 双方之间系租赁合同关系 。 雷奔公司擅自改变卡丁车场租赁用途 , 违反了合同约定 , 游乐公司有权依据合同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 , 最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雷奔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 (文中当事公司为化名)
承办法官提醒 , 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 ,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 ,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 , 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广大市场主体一定要诚信经营 , 恪守合同约定 , 避免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合同解除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
通讯员 伍毅 何斌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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