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诉网剧《隐秘的角落》用其独创内容未署名,主创称不认识原告

据北京海淀法院8月20日消息 , 网剧《隐秘的角落》近日被两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起诉要求署名 , 并索赔8万元 。 8月20日 , 《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在微博发表声明称 , 尚未收到起诉状及诉讼材料 。 该剧导演辛爽也在微博发文回应称“任人炒作才是对编剧这个行业最大的不尊重” , 并表示“所有编剧都已经在片头片尾编剧职务中署名 , 没有遗漏 。 ”目前 ,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称《隐秘的角落》擅用其独创内容 , 两人起诉侵害作品署名权
因认为《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影业”)及出品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使用自己的独创内容构成侵权 , 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 , 将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二被告在涉案电视剧及官方信息处(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片头、片尾、海报、豆瓣网、时光网、百度百科等页面)将原告署名为编剧;赔礼道歉并在官方微博账号、爱奇艺网显著位置发表更正编剧署名声明 , 赔偿维权费用8万元 。
日前 , 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
两人诉网剧《隐秘的角落》用其独创内容未署名,主创称不认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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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先生和杨女士诉称 , 二人与被告万年影业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网剧编剧聘用合同》 , 合同约定被告万年影业聘请原告王先生、杨女士担任网剧《隐秘的角落》(原著《坏小孩》)的编剧 , 该网剧共12集 , 委托人负责创作其中8集分集大纲及剧本 。 合同签订后 , 原告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编剧工作 , 包括8集分集大纲及3集剧本、故事大纲、人物小传等 , 并根据被告万年影业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 在此过程中原告向被告万年影业交付了大量包含其独创性表达的文件资料 。
2019年1月31日 , 被告万年影业基于自身原因与原告终止合作 , 同时明确表示最终播出的网剧所用剧本不会使用原告的工作成果 。 2020年6月 , 原告在另一被告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平台上观看其出品的网剧《隐秘的角落》时发观 , 该网剧中大量桥段、台词、人物塑造、运镜等内容使用了此前向被告万年影业提供的属于原告的独创内容 。
原告王先生和杨女士认为 , 原告为创作该剧剧本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 , 创作的内容及桥段成为涉案电视剧重要的组成部分 , 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 。 两被告万年影业、爱奇艺公司在原告与万年影业终止合作后 , 擅自在拍摄过程中使用原告创作的内容 , 但播出时并未将原告署名为编剧 , 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 。
《隐秘的角落》主创否认侵权 , 称不认识起诉的两位编剧
8月20日0时21分 , 万年影业在微博发表声明称 , 尚未收到起诉状及诉讼材料 。
当天1时09分 , 该剧导演辛爽也公开回应称“任人炒作才是对编剧这个行业最大的不尊重” , 其表示 , 在他进入项目工作期间一直到项目结束为止 , 见过的、合作过的编剧团队只有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编剧孙浩洋、编剧陈骥 。
他还表示 , “每一稿都是我上述提到的编剧们拼了命在写 , 没有枪手 , 他们都已经在片头片尾编剧职务中署名 , 没有遗漏 。 ”
随后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孙浩洋均发文回应 。 胡坤表示并不认识原告 , 也并不曾与他们开过一次剧本会 。 潘依然也称与原告并没有任何工作交集 。 编剧孙浩洋则表示“自认问心无愧” 。
目前 ,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诸未静
【两人诉网剧《隐秘的角落》用其独创内容未署名,主创称不认识原告】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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