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的离婚案其实真的不是法院有问题
@sven_shi李国庆的离婚案其实真的不是法院有问题 , 而是这个案子对大家婚姻观念的影响太过深远 。 尤其是你站在女方俞渝的角度去分析 , 问题会更加有趣 。假设你在结婚后成立了一家公司 , 你占有公司75%的股权 , 你配偶有25% 。 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这家公司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 但是你的配偶对这家公司有控制权吗?现实当中 , 是你这个大股东说了算 。 原因是公司法 。 75%的股权登记在你的名下 , 你可以行权 , 你的配偶没办法直接行使你公司的股权 。可是在这个时候他有一个办法去迫使你失去对公司的掌控 , 就是和你离婚 。 你们没有财产约定 , 在离婚股权分割当中 , 当然是婚姻法优先啊 。 你的配偶可以利用婚姻法 , 来让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 让你失去公司的控制权 。 你分割25%给他 , 他50%你50% , 你不就失去控制了?这才是李国庆和俞渝离婚案的核心争议点 。 这案子是李国庆要离婚 , 俞渝写了很多东西指出李国庆是个渣男 , 但是死活不同意离婚 , 原因就是离婚会导致她失去股权 , 并同时失去当当的控制权 。最可能导致富人阶层产生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 , 就是婚姻 。 所以婚前财产约定才会变得那么普及 。 但是在我国婚姻法构建当中 , 这样的财产约定现实当中经常因为一个更高公序良俗失效 。 同时在我国 , 婚姻和其他使用家庭报税的欧美国家不同 , 婚姻并没有什么税务优惠可言 , 只是一个非常赤裸裸的零和博弈问题 。结了婚 , 有了共同财产 , 可是现实当中你并没有对方手中共同财产的控制权 。 你要获得财产控制权的最好最直接最合法的办法就是像李国庆一样 , 和对方离婚 , 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时财产在对方名下 , 不是你的 , 离婚了 , 就是你的了 。所以这种案子法院一定要非常谨慎 。 类似案件的判决 , 牵涉数十亿财产的控制权 , 给大众留下的冲击也很大 。 尤其是我国2015年的时候已经通过了非婚生子女的户籍登记方案 ,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已经完全同权了 。 把生育都基本剥离出婚姻之后 , 对那些有产者来说 , 结婚 , 纯粹是个道德负担 , 而婚姻带来的财产风险却是显而易见的 。有风险 , 但是没好处的事情 , 你真的愿意做吗?涉及到自己钱包和财产控制权的时候 , 大家只要想到 , 都会很理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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