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谁该负责?

作者:孙秋霞 龚雨荻
最近 , 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八旬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
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谁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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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视频
【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谁该负责?】8月18日晚 , 杏坛镇官方微信公众号“水乡杏坛”发布通报称:经调查 , 罗水村民罗某(女 , 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 , 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 , 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 , 88岁)绊倒 , 导致麦某受伤 , 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 目前 , 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 下阶段 , 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 , 并强化宣传教育 。
据悉 , 目前 , 去世老人已经出殡 , 家属和狗主人正协商沟通后续事宜 。
八旬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 到底谁该负责?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接受中新网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如果狗本身是拴着的 , 被12岁小女孩解开绳子 , 狗的主人对于老人的死亡后果虽然不存在过错 , 但仍然可能被牵连进本案 。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 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 , 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
邓千秋指出 , 如果受害人一方直接起诉狗的主人 , 后者仍然要承担责任 , 但可以向小女孩一方追偿 。 如果是狗的主人主动解开狗绳给小女孩 , 那么狗的主人存在过错 ,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北京中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继国则认为 ,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 狗的饲养人和管理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应该依法承担造成老太太死亡的侵权责任 。 小女孩作为直接责任人 , 但其为未成年人 , 依法应当由她的监护人与狗的饲养人和管理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指出 , 从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 , 两只狗在追赶的过程中将老人绊倒 , 虽然狗身上有绳子 , 但是并没有主人牵引 , 可以说主人并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 , 作为两只狗的主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值得注意的是 , 针对种种养犬乱象 , 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出台相关管理规范 , 期待通过加大惩处力度来杜绝此类现象 。
例如 , 今年年初颁发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 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
对于遛狗不牵绳 , 全国多地也出台了惩罚措施 。
今年7月 , 上海警方启动规范养犬“现场执法”模式 , 针对不牵绳、不挂牌的人 , 当场罚款50元 。 8月13日 , 合肥滨湖城管部门通报了一起遛狗未栓牵引绳的案例 , 相关责任人被处罚了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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