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女子富驿遇陌生人好心搭载?谁知遭遇惊魂

噩梦!盐亭一女子在富驿遇陌生人“好心”搭载?谁知却遭遇惊魂一幕……2019-10-24 09:30路边等车遇到“好心人”杨某某愿意捎带一段 , 心存感激的女子何某与对方互加了微信 。 不料也正是这样一次相遇 , 给自己带来了一场噩梦 。 近日 , 盐亭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 等待杨某某的 , 则是两年有期徒刑 。路遇陌生人“好心”搭载他其实图谋不轨1984年出生的杨某某 , 盐亭县人 。 偶然的一次机会 , 杨某某在盐亭县富驿镇路边遇到了正在等车的女子何某 , 便表示可以顺路捎带何某至盐亭县城 。 面对杨某某的“好心” , 何某没有多想 , 下车时两人还互加了微信 。 此后 , 杨某某在微信上表达了自己想追求对方的想法 , 被何某拒绝 。盐亭女子富驿遇陌生人好心搭载?谁知遭遇惊魂
2018年10月21日下午5时许 , 杨某某驾车来到富驿场镇时 , 再一次遇到了何某 , 便尾随何某与其搭讪 , 同时提出自己曾经帮助过她 , 要求何某请他吃碗米粉 , 何某当即答应 , 上了杨某某的车 。 然而 , 明明说好是往盐亭县城去 , 杨某某的行车路线却绕过了主城区 , 往黄甸镇方向行驶 。 发现情况不对后 , 何某强行下车 , 杨某某便下车将何某拉上副驾驶 , 答应送其回去 。盐亭女子富驿遇陌生人好心搭载?谁知遭遇惊魂
晚上8时30分许 , 车辆返回富驿场镇后 , 杨某某将何某从副驾驶位置拖拽至车辆后排 , 扇何某耳光 , 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 何某挣脱后报案 。 见事情已经没有回旋余地 , 杨某某驾车和何某一起 , 到盐亭公安局富驿派出所投案 。 2019年2月 ,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强制猥亵罪 , 向盐亭法院提起公诉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以强奸罪定罪法院认为 , 对被告人定罪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可以看出 , 杨某某违背妇女意志 , 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 , 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 公诉机关指控杨某某犯强制猥亵罪的罪名不妥 , 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 杨某某已着手实施犯罪 , 在犯罪过程中 , 主动放弃了可以完成的犯罪行为 , 系犯罪中止 , 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 。 同时 , 杨某某主动到案 , 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系自首 , 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盐亭女子富驿遇陌生人好心搭载?谁知遭遇惊魂
另查明 , 被告人杨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 , 2018年1月23日被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缓刑一年 。 2019年1月21日 , 盐亭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 , 撤销杨某某的缓刑 。 最终 ,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 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与原罪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