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郑州高新区法院公开宣判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近日 , 郑州高新区法院对一起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8年7月23日 , 被告人荆某、王某经预谋在郑州市成立某公司 , 同时招募多名业务员、家访员、催收人员 , 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对外宣传 , 以“直接拿钱、不电核、不家访”为诱饵吸引被害人 , 继而以“行规”“家访费”“手续费”等“套路” , 诱使李某、冯某、谭某等多名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款合同 , 并上门家访获取其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等信息 , 后通过电话或上门威胁、辱骂以及非法拘禁等方式进行催收 , 强行索要高额利息和“家访费”“逾期费”等费用 , 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 在公司运作中 , 被告人荆某为实际负责人 , 负责公司整体运作 , 对被害人进行“风控”审核 , 审批借款额度和还款期数;被告人王某配合荆某工作的同时 , 主要负责签合同和催收;被告人舒某负责签合同、家访和催收;被告人杨某于2018年8月2日加入该公司 , 负责家访和催收;被告人殷某、李某江为业务员 , 负责招揽、介绍被害人到公司“借款” 。 各被告人依据上述分工 , 通过此种套路多次实施诈骗活动 , 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 是具有较大影响的恶势力集团 , 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法制|郑州高新区法院公开宣判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郑州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荆某等6人构成诈骗罪、非法拘禁罪两项罪名 , 依法判处被告人荆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至6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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